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24-01-11 11:01:3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外合作辦學秩序的通知》(教外綜〔2007〕14號)的相關要求,為推進中外合作辦學頒發證書認證工作平臺建設,我部決定對自 2008 年入學本科以上(含本科)中外合作辦學學生,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頒發證書認證注冊工作,是我部建立中外合作辦學頒發證書認證工作平臺,切實加強對中外合作辦學過程的行政監管,進一步規范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和認證工作,督促中外合作辦學者提高辦學質量,保護學生和辦學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
二、為加強對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注冊工作的統籌管理,我部將先試點建立本科以上層次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注冊信息庫。中方合作辦學者負責證書認證注冊信息的收集,由中外合作辦學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后函報。我部留學服務中心根據信息庫提供的信息,對中外合作辦學學生獲得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認證。
三、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注冊信息提交工作,應當在學生入學后的第一學期內完成。認證注冊信息的收集采用統一格式,即按《實施本科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注冊信息表》(見附件)格式,以紙介質和WORD文檔兩種方式提交。學生就讀期問,注冊信息發生變動的,中方合作辦學者應將變動情況及時報經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更改。屬于姓名、身份證號等關鍵信息變更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為方便社會查詢,我部將通過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www.jsj.edu.cn)設立的全國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信息平臺(已試開通),開通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注冊信息查詢系統。學生可憑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查詢本人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注冊序號等信息。
五、各相關單位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注冊工作。各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管理、檢查和監督職能。對于因工作失誤或弄虛作假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根據有關法規,嚴肅追究當事人和主要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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