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公告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6-09-20 10:54:48
在職研究生網訊:山西省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公告目前已經公布,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詳細內容:
山西省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公告
根據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6〕9號),現將山西省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公告如下:
一、報考點
2017年山西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設19個報考點,分別是山西大學(1401)、太原理工大學(1402)、山西醫科大學(1403)、山西農業大學(1404)、中北大學(1405)、山西師范大學(1406)、太原科技大學(1407)、山西財經大學(1408)、山西大同大學(1409)、太原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1410)、運城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1411)、長治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1412)、晉中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1413)、呂梁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1415)、陽泉市招生考試中心(1416)、山西中醫學院(1417)、太原工業學院(1418)、太原師范學院(1419)、忻州市高考招生辦公室(1420)。
二、報考點選擇規定
山西大學報考點:只接受山西大學(含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太原理工大學報考點:只接受太原理工大學(含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山西醫科大學報考點:只接受山西醫科大學(含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山西農業大學報考點:只接受山西農業大學(含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中北大學報考點:只接受中北大學(含中北大學信息商務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山西師范大學報考點:接受山西師范大學(含山西師范大學現代文理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學習或工作單位或戶籍在臨汾市范圍內的其他考生報考。
太原科技大學報考點:只接受太原科技大學(含太原科技大學華科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山西財經大學報考點:只接受山西財經大學(含山西財經大學華商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山西大同大學報考點:接受大同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接受學習或工作單位或戶籍在大同市、朔州市范圍內的其他考生報考。
太原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考點:接受太原市范圍內未設考點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接受學習或工作單位或戶籍在太原市范圍內的其他考生報考;接受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和審計碩士等考試科目為兩科的全省范圍內未設考點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運城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考點:接受學習或工作單位或戶籍在運城市范圍內的考生報考。
長治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考點:接受學習或工作單位或戶籍在長治市、晉城市范圍內的考生報考。
晉中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考點:接受晉中市范圍內未設考點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接受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考試科目為兩科的考生報考;接受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和圖書情報碩士等考試科目為兩科的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報考;接受學習或工作單位或戶籍在在晉中市范圍內的其他考生報考。
呂梁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接受學習或工作單位或戶籍在呂梁市范圍內的考生報考。
陽泉市招生考試中心報考點:接受學習或工作單位或戶籍在陽泉市范圍內的考生報考。
山西中醫學院報考點:接受山西中醫學院、太原理工大學(明向校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接受全省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報考。
太原工業學院報考點:只接受太原工業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太原師范學院報考點:接受太原師范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接受太原理工大學(明向校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忻州市高考招生辦公室:接受學習或工作單位或戶籍在忻州市范圍內的考生報考。
三、單考生必須在招生單位報考點報名。山西省單獨考試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高校是山西大學、太原理工大學。
四、報考建筑設計、園林設計專業等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生必須選太原理工大學報考點報名。
五、我省設考點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審計碩士的考生在本校報考點報名;非設考點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審計碩士和所有報考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按照公告要求選擇考點,除以上兩種情況外,如所在學校是報考點,考生只能選擇本校報考點報名。
六、太原理工大學(明向校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可選擇太原師范學院報考點或山西中醫學院報考點報考。
七、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我省不接收省外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戶籍和工作單位均不在我省的非應屆本科畢業生我省不接收報名。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供戶籍證明或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提供虛假證明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錄取資格。
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5日
山西省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須知
為了確保考生報名信息準確無誤,避免因網報錯填或漏填有關信息影響考生考試,我們溫馨提醒考生:網上報名時,凡未按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網上報名公告要求報名,未按要求選擇報考點、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現場確認時,考生本人必須認真核對網上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簽字后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一、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報名前要認真閱讀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山西省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公告》以及考點和招生單位的《網報公告》,按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考點以及報考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2、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要求填報有關信息。
3、報考2017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報名”所規定的報考條件,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現場不予確認。
4、考生要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山西省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公告》要求選擇報考點,凡是未按照公告要求選擇報考點的,不予現場確認。
5、考生的學籍(學歷)信息是否合格,報名系統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6、研招網實行實名注冊,一個身份證號只能注冊一個有效用戶,招生單位、考試方式、報考點等重要信息要慎重選擇,一旦生成報名號后則不可以修改。報名成功后,如發現確實需要修改信息,請使用已成功報名的賬號登錄,點擊“新增報名信息”填報新的志愿。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再修改報名信息。
7、經本科畢業學校選拔且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8、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9、報名成功后,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并牢記個人的“報名號”和“密碼”,避免出現不能現場確認和不能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等情況發生。
二、現場確認要求
1、考生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時間為2016年11月7日—10日,考生須到網上報名時按要求所選擇的報考點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時,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和復印件。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3、考生要按照報考點要求準時確認,自覺維護確認場所秩序,遵紀守法,文明確認。對故意擾亂考點確認場所秩序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其報考資格。
三、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按時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考點現場確認;確認前須登錄考點網站查詢考點發布的“考生現場確認注意事項或要求”等。
2、考生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和網上報名編號到報考點確認報考信息并簽字;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后的報名信息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確認后報考費不再退還。
4、考生按報考點按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5、考生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四、考試
1、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在規定時間內(2016年12月15日---26日)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3、初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26日進行)。
五、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省對違規違紀考生的處理規定:
1、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2、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考生誠信狀況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 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六、考生注意事項: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全部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實施。考試期間,只限使用居民身份證,請考生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及時查看報考點網報公告或通知,以了解考試相關信息。
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