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大學GCT復試通知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4-12-24 10:51:58
2014年GCT復試開始了,在職研究生網招生老師整理了各高校GCT復試及調劑的相關信息,以供大家及時查詢。
【深圳大學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成績已公布,深圳大學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的復試(由專業考試及相關測試兩部分組成)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統一安排,各招生學院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現將有關復試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
教育碩士
2011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和其他中等學校的文化基礎課專任教師或管理人員,以及省、市、區、縣教育研究部門或政府機關教育系統中有相當于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的教研員或管理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工商管理碩士
2011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國有大中型企業管理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法律碩士
2011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持經本單位同意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后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工程碩士
2011年7月31日前獲得學士學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以及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
報考電子與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計算機技術、集成電路工程、軟件工程等5領域的考生可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二、復試資格分數線
教育碩士: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英語)、現代教育技術6個學科方向要求聯考成績不低于137分,英語不低于40分(英語二不低于55分);
工商管理碩士:聯考成績不低于 118 分,外語不低于 25 分;
法律碩士:聯考成績不低于140分,外語不低于 30 分;
工程碩士:要求GCT成績原則上不低于194分,具體各專業的分數線由各招生學院研究制定。
考生錄取不允許跨省調劑(工程碩士今年不招收調劑生),包括其他省市院校在深圳辦學也不允許調劑。不同專業類別(領域)之間不能進行調劑。
三、考生需上交材料
(1)《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此表為考生在學位網系統中自行打印,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
(2)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面上并在上面簽名)
(3)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復印件(查驗原件);
(4)簽署“誠信聲明”(附件1);
(5)凡欲調劑到我校的考生除必須符合我校2014年的各項錄取條件外,還需提交聯考成績單復印件(報名系統下載打印)。
四、復試時間與內容
深圳大學2014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由各招生學院單獨組織實施,復試階段考試科目及參考書,具體的考試時間與地點請咨詢各招生學院,各招生學院負責人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五、復試費用
參加第二階段考試及相關測試需繳納費用300元/人(用于各學院開展資格審查與復試工作)。在考試當日交至各招生學院。
六、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的政治理論、專業課考試、綜合面試結果擇優錄取。政治理論、專業課、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其他事宜
1、因考生提供虛假相信,報考資格進行審查不通過,導致考生無法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2、凡參加復試的考生,往返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3、請各位達到我校復試資格分數線的考生,保持通訊正常,近期各招生學院將會以電話、email或郵寄形式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研究生院咨詢電話0755-26558238 周老師
深圳大學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