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在職聯考法律碩士模擬題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5-07-28 11:32:08
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60分)
1.下列屬于法律關系的是哪一個?()
A.已訂婚的某對戀人之間的關系
B.某市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楊某與該院其他黨員的關系
C.被告人聘請某律師進行辯護
D.某甲賭博輸給某乙1000元錢,立下字據表示在3天內付清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84條規定:外國法人以其注冊登記地國家的法律為其本國法,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依其本國法確定。外國法人在我國領域內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該條規定所體現的是哪一個原則?()
A.屬人主義原則
B.屬地主義原則
C.保護主義原則
D.屬人主義和屬地主義之折中原則
3.在下列我國現行法律條款中,哪項不屬于法律原則?()
A.經批準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上市交易
B.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實行安全生產
C.票據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D.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
4.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國()。
A.社會主義法的基礎
B.社會主義立法的基本原則
C.社會主義法實施的基本原則
D.社會主義司法的基本原則
5.下列有關部門法的說法正確的是()。
A.法律條文是部門法的基本構成單位
B.一個部門法是由一個規范性文件組成的
C.一個規范性文件就是一個部分法
D.法律規范是部門法的基本構成單位
6.魏某與桂某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結婚,婚姻登記機關依法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書。產生魏某與桂某法律上的婚姻關系的事實在法學上被稱作什么?()
A.法律事件
B.法律行為
C.事實行為
D.事實關系
7.下列屬于公民基本權利中政治權利和自由的是()。
A.言論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
C.批評建議權
D.平等權
8.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鄉、自治縣、市轄區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是()。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9.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在性質上屬于()。
A.愛國統一點線組織
B.民主黨派組織
C.愛國團體組織
D.國家權力機關
10.我國《憲法》第33條第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里的“法律”一詞應作()。
A.字面
B.限制
C.擴充
D.邏輯
11.()是我國的國體。
A.社會主義制度
B.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C.政治協高制度
D.人民民主專政制度
12.將國歌正式定為《義勇軍進行曲》的修正案是否()。
A.第一次
B.第二次
C.第三次
D.第四次
13.首創死、流、徒、杖、鞭五種刑罰制度的政權是()。
A.曹魏
B.北魏
C.東魏
D.西魏
14.《法經》一共()。
A.6篇
B.9篇
C.12篇
D.20篇
15.代表中國古代法制最高水平的是()。
A.《法經》
B.《唐律疏議》
C.《宋刑統》
D.《大清律例》
16.西周在王位繼承上實行()。
A.兄終弟及制
B.父死子繼制
C.嫡長子繼承制
D.嫡庶繼承制
17.“具五刑”是()時期殘酷的死刑執行方法。
A.宋朝
B.五代十國
C.明清時期
D.秦朝
18.古代法律中的“公罪”是指()的制度。
A.古代立法程序
B.皇帝處理政務
C.死刑復奏
D.地方向中央匯報告工作
19.依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行使代位權的情形是()。
A.債務人將自己的全部財產無償贈給第三人
B.債務人到期不受領人身傷害損害賠償金
C.債務人不受領對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債權
D.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將自己的財產轉讓給他人
20.在建筑物上的墻皮脫落致使行人受傷的侵權案件中,建筑物的所有人應當承擔的責任歸責原則是()。
A.公平責任原則
B.過錯責任原則
C.無過錯責任原則
D.推定過錯責任原則
21.下列選項中,不能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是()。
A.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不可抗力
C.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
D.向債務人提出請求
22.下列財產關系中,屬于按份共有的是()。
A.家庭共有財產
B.夫妻共同財產
C.合伙中的財產
D.繼承的遺產
23.下列財產可以抵押的是()。
A.土地所有權
B.宅基地
C.自留地
D.房屋
24.債發生最常見的根據是()。
A.合同
B.無因管理
C.侵權行為
D.不當得利
25.預備犯的處罰原則是()。
A.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B.應當減輕、免除處罰
C.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D.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6.按照刑法規定,以下情形中,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的是()。
A.拐賣婦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
B.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的
C.搶劫致被害人死亡的
D.刑訊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
27.對累犯從重處罰的刑罰制度,體現了我國刑法的()。
A.懲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B.罪刑法定原則
C.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D.刑法適用平等原則
28.根據刑法的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應對()負刑事責任。
A.制造毒品罪
B.投放危險物質罪
C.破壞交通工具罪
D.走私毒品罪
29.刑法上的不作為是指()。
A.靜止行為
B.消極且違反命令規范的行為
C.消極不實施其可以實施的行為
D.不實施其應實施的行為
30.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號碼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應構成()。
A.非法經營罪
B.侵占罪
C.盜竊罪
D.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3分,共120分。下列各題四個備選項中有二個至四個選項是正確的,請在答題卡上將對應正確選項的字母涂黑,多選或少選均不得分)
31.法律通過對利益的調控實現對社會的功能,需要處理的幾種關系包括()
A.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關系
B.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
C.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的關系
D.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關系
32.責任法定原則要求()
A.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B.法有條件地溯及既往
C.罪刑法定主義
D.無罪推定
33.甲因涉嫌殺人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院批準逮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訴,甲聘請律師為其辯護,法院經審理判處甲無期徒刑。上述活動中屬于司法活動的有()
A.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B.法院的審判
C.律師的辯護
D.檢察院批準逮捕、提起公訴
34.法律解釋可分為有權解釋和無權解釋,下列屬于無權解釋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對憲法的解釋
B.國務院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解釋
C.自治區政府對自治條例的解釋
D.權威學者對《選舉法》立法目的的解釋
35.關于法律意識,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法律意識即指人們的法律心理
B.法律意識是公民守法的心理基礎
C.從當代中國的語言實踐看,法律意識通常指對法律的肯定的態度、心理、觀點和思想
D.根據意識主體的不同,法律意識可分為群體法律意識和社會法律意識
36.對法律進行分類,可以從不同的標準、角度出發。一般來講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把法劃分為以下哪幾類()
A.國際法與國內法
B.根本法與普通法
C.一般法與特別法
D.成文法與不成文法
37.下列憲法中,明確規定了公民基本權利的有()。
A.1982年我國憲法
B.1787年美國憲法
C.1791年法國憲法
D.1954年我國憲法
38.我國實行個人負責制的機關有()。
A.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B.最高人民法院
C.國務院及各部委
D.中央軍委
39.近代憲法產生的條件包括()。
A.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普遍化發展
B.資產階級國家政權的建立
C.以普選制、議會制為核心的民主制的形成
D.民主、自由、平等、人權和法治等理論的傳播
40.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下列選舉一律采取,無記名投票方法的有()。
A.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
B.鄉級人大代表的選舉
C.國家主席的選舉
D.直轄市人大代表的選舉
41.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法院負責
B.上級人民法院領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C.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D.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本級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42.憲法的主要作用可以概括為()。
A.確認和鞏固作用
B.限制和規范作用
C.指引和協調作用
D.評價和宣傳作用
43.秦朝的法律形式有()。
A.律
B.廷行事
C.法律答問
D.決事比
44.漢朝法律儒家化的表現有()。
A.春秋決獄
B.服制定罪
C.親親相隱
D.秋冬行刑
45.太平天國時期的婚姻制度有()。
A.男女平等,一夫一妻
B.“凡天下婚姻不論財”、合揮
C.寡女可以再婚
D.禁絕娼妓
46.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的立法思想是()。
A.民族主義
B.民權主義
C.民生主義
D.民主主義
47.屬于秦朝死刑刑種的是()。
A.腰斬
B.定殺
C.具五刑
D.夷三族
48.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大清律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近代意義上的專門刑法典
B.《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過渡性法典為《大清現行刑律》
C.《大清新刑律》結構分總則和分則兩篇,后附《暫行章程》
D.清末刑法典修訂的成果是《大清律例》和《大清新刑律》
49.《刑法》第236條第2款規定: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以強奸論,從重處罰。這一規定屬于()。
A.法定情節
B.酌定情節
C.應當從重情節
D.可以從重情節
50.非法占有他人的下述哪幾項財物,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的行為,構成侵占罪?()。
A.托管物
B.遺忘物
C.埋藏物
D.遺失物
51.根據刑法規定,下列人員中不得假釋的為()。
A.累犯
B.因犯強奸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C.因犯搶劫罪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
D.觸犯任一危害國家安全罪的
52.罰金的繳納方式有()。
A.一次或分期繳納
B.強制繳納
C.隨時繳納
D.減少或免除繳納
53.洗錢罪是指是明知是()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采用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的方法,從而使其“合法化”的行為。
A.毒品犯罪
B.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
C.走私犯罪
D.恐怖活動犯罪
54.緊急避險不適用于()。
A.人民警察
B.國家工作人員
C.職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
D.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
55.刑罰消滅的法定原因主要有()。
A.刑罰執行完畢
B.犯罪分子死亡
C.假釋考驗期滿
D.超過追訴時效
56.下列行為不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的有()。
A.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B.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似的商標
C.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近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D.未經注冊商標所人有許可,在近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似的商標
57.李某,1985年7月生,1999年11月李某犯()時,應當負刑事責任。
A.故意殺人罪
B.故意傷害罪
C.搶劫罪
D.運輸毒品罪
58.死緩2年期滿后的處理方法有()。
A.執行死刑
B.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C.減為無期徒刑
D.減為15年以下有期徒刑
59.犯罪未遂的表現形態包括()。
A.犯罪目的未實現
B.犯罪結果未發生
C.犯罪行為未實行終了
D.犯罪構成要件未齊備
60.下列人員不能立遺囑處分其遺產()。
A.又聾又啞的
B.盲人
C.無行為能力人
D.限制能力人
61.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A.因其是否成年而有所不同
B.因精神健康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
C.人人平等
D.因個人活動能力不同而有所不同
62.下列遺囑形式中,須有見證人在場見證的遺囑是()。
A.錄音遺囑
B.自書遺囑
C.口頭遺囑
D.代書遺囑
63.違反合同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有()。
A.繼續履行
B.支付違約金
C.停止侵害
D.賠禮道歉
64.下列民事法律事實中屬于事件的有()。
A.不當得利
B.無因管理
C.自殺
D.時效期間的經過
65.下列屬于人格權的有()。
A.生命權
B.健康權
C.隱私權
D.監護權
66.下列選項中可以作為民事主體的有()。
A.個人合伙
B.家庭
C.國家
D.政府機關
67.下列向不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構成要約的有()。
A.懸償
B.廣告
C.標價出售的商品
D.招股說明書
68.在以下何種情形下,委托代理關系終止?()。
A.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B.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辭去委托
C.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D.作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69.下列諸債屬于法定之債的是()。
A.無因管理之債
B.侵權行為之債
C.單方允諾之債
D.合同之債
70.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分割遺產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
A.實物分割
B.變價分割
C.作價分割
D.保留共有
三、案例分析題(每小題15分,共60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指定位置上)
71.一天下午周某(23歲)與吳某在集市上閑逛,發現一頭母豬在街邊躺臥。周某便對吳某說:“去逗逗它,你看它到底有什么反應”。吳某便照辦,拾起一木棍向母豬砸去。母豬被打中后負痛躍起往前猛沖。這時65歲老人胡某正在街上行走,見母豬向他沖來便往街邊急閃,將街邊一玉器攤推翻,損失價值3500元玉器兩件。另外,老人胡某由于躲閃不及而被母豬撞倒在地摔傷右腿,花去醫藥費、住院費等共計3000元。
問:
(1)老人胡某因閃躲母豬而撞翻玉器攤的行為屬于什么性質的行為?是否應承擔民事責任?
(2)周某和吳某的行為屬于什么性質的行為?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為什么?
(3)若吳某當時8周歲、老人胡某受傷的費用應由誰承擔?為什么?
(4)若吳某當時12周歲且無個人財產,老人胡某受傷的費用應由誰承擔?應如何分擔民事責任?為什么?
(5)玉器攤的損失應由誰承擔?為什么?
(6)若吳某用木棍打豬是由于母豬追咬其而實施的,則老人胡某受傷的損失應由誰承擔責任?為什么?
72.甲向乙借款30萬元,以自有三層樓房一幢作抵押,并抵押了抵押登記。債權未到期,甲因病去世,三個子女各得抵押房屋的一層,并辦理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乙在一次車禍中死亡,30萬元債權由其三個子女各自繼承10萬元。現債權到期,債務人無力清償,債權人行使抵押權,甲的三個子女以房屋已變更產權登記,且債務是先父生前所欠,與己無關為由,拒絕債權人行使抵押權。
請根據抵押權的基本原理及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分析本案。
73.被告人:汪某,男,40歲,曾因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994年8月刑滿釋放。
被告人:韓某,男,30歲,因犯盜竊罪于1997年11月25日被第二審法院判處有期徒
刑兩年,緩刑3年,1997年12月10日,送回其原戶籍所在鄉鎮考察。
被告人:高某,男,32歲。
1999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汪某在街上閑逛之際認識來該市找臨時工的一農村青年婦女盧某。汪某以介紹工作為名將盧某騙至一無人處將其強行奸淫后,以3000元價格賣給了被告人韓某。韓某得手后覺得自己目前正在被有關機關監督考察,心想還是規矩點好,但又不甘心人財兩空,于是又將盧某偷偷送給鄰村的單身漢高某做老婆,并向其索要了“酬金”4000元。盧某堅決不愿做高某的老婆,高某便將其鎖在一間陰暗潮濕的房子里,不給吃喝。一日,盧某伺機逃跑,被高某抓回來并當著村里一些鄉鄰的面強行剝光上衣威脅說如果膽敢再逃,將剝光其下身衣服,讓其無臉見人。事后高某覺得仍不解氣,又將盧某暴打一頓致其小腿骨折。某日晚,高某趁盧某熟睡之機,悄悄溜進房屋,強行與盧某發生了性關系。當地公安機關接到群眾舉報后迅速偵破此案,并立即前往高某所在村莊來解救盧某。高某聽到消息,馬上叫來其堂兄堂弟和朋友高甲、高乙、高丙、趙某、陳某等八人各拿鋤頭、鐵棍把持高某的大門,阻撓前來解救的公安人員,在公安機關增派人力和周圍群眾的積極努力下,盧某終于被救出,送往當地醫院進行治療,不久順利返回家鄉。
根據上述案情,請回答下列問題:
(1)汪某的行為構成什么罪?
(2)汪某是否構成累犯?在量刑時依法應考慮哪些情節?
(3)韓某盜竊罪的刑罰執行期應當如果計算?
(4)韓某的行為構成何罪?對韓某如何處罰?
(5)高某的行為構成何罪?如何處罰?
(6)在上述汪某、韓某、高某所犯之罪中法定最高刑是什么?對高某能否適用這一刑罰?為什么?
(7)給高某幫忙的高甲等人是否構成犯罪,若構成犯罪,如何定性?若不構成犯罪,為什么?
74.孫某,男,31歲,農民。2004年6月,孫某寫信給當地一專業戶:“借3萬元錢給我買房子,10日下午5時40分你一人到某公園假山后找我,如果不帶錢或帶來他人,我們就要綁架你的女兒。”10日,孫某按自己定的時間來到某公園,遠遠看到假山旁有一人提包在等人,在他試圖接近該人時,發現公園內游人較多,且假山旁經常有人出現,于是,他在公園內轉了3小時左右,終未接近該人,只好放棄,走到公園門口處,被公安機關抓獲。
問:
(1)孫某構成什么罪?
(2)該罪的犯罪停止形態是什么?
(3)如果孫某是在將被害人的女兒劫持后寫信的,孫某又構成什么罪?
四、論述題(每小題20分,共60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指定位置上)
75.試論法律與國家的一般關系
76.簡論西周時期婚姻制度的基本內容
77.簡論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
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CDADD(1-5)
AACAC(6-10)
DDBAB(11-15)
CDCCD(16-20)
BCDAC(21-25)
DCBDC(26-30)
二、多項選擇題
ABCDACABDABCDAD(31-35)
ABCDACDCDABCDABD(36-40)
CDABCDABCACDABCD(41-45)
ABCABCDBCACABC(46-50)
ABABCDABCDCDABCD(51-55)
BCDACABCABCDCD(56-60)
ABACDABCDABC(61-65)
ABCDACABCDABABCD(66-70)
三、案例分析題
71.(1)老人胡某的行為屬于緊急避險行為。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老人胡某對其由于緊急避險行為而造成的損害不承擔民事責任。
(2)周某和胡某的行為屬于共同侵權行為,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對于二人以上實施的共同侵權行為,應承擔連帶責任。
(3)老人胡某受傷的費用應當由周某承擔。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對于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人,為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周某應單獨承擔民事責任。
(4)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老人胡某受傷的費用應由周某和吳某的監護人共同承擔,但是,周某應當承擔主要的民事責任。
(5)由周某、吳某和母豬的主人共同承擔。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故玉器攤的損失應當由周某、吳某和母豬的主人共同承擔。另外,母豬的主人由于對母豬疏于管理,也應承擔相當的民事責任。
(6)老人胡某受傷的損失應該由母豬的主人單獨承擔責任。因為吳某用木棍打豬是由于該母豬追咬其而實施的,則吳某的行為是合法的緊急避險行為,并不存在過錯。此時,應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民事責任。
72.抵押權屬于擔保物權,具有不可分性,無論抵押財產被分割還是債權被分割,抵押權均不受影響。抵押物被分割的,分割后的各個抵押物仍對全部債務提供擔保。債權被分割的,分割后的各個債權繼續受到全部抵押財產的擔保。
結合以上原則,乙死后,對甲的30萬債權由其三個子女分別繼承10萬,每個子女的債權都受甲提供的全部抵押房屋的擔保。甲因病去世后,其三個子女各得抵押房屋的一層,并辦理了產權變更登記,但該房屋的抵押權仍然存在,分割后的房屋在整體上對乙的債權進行擔保。因此,甲的三個子女以房屋已變更產權登記,拒絕債權人行使抵押權的理由,不能成立。而且,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我國實行的是概括繼承和限定繼承原則,被繼承人的遺產包括其生前的全部財產,即無論債權還是債務,繼承人須一概繼承。甲的子女繼承甲的財產,同時必須繼承甲的生前債務,在債務未全部清償前,抵押權仍然有效。因此,甲的子女不得妨礙乙的子女行使對房屋的抵押權。
73.(1)汪某的行為構成拐賣婦女罪。
(2)構成累犯,因為前罪與后罪時間間隔未超過5年。量刑時首先應定拐賣婦女罪一罪,強奸行為不單獨定罪,而是作為拐賣婦女罪的從重處罰情節,其次考慮汪某構成累犯,拐賣婦女罪應從重處罰。
(3)韓某的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故應從1997年11月25日起計算,至2000年11月24日止為其刑罰執行期。
(4)韓某的行為構成拐賣婦女罪。由于其在緩刑考驗期內犯罪,應依法撤銷緩刑,將盜竊罪2年有期徒刑與拐賣婦女罪并罰。
(5)高某的行為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故意傷害罪、強奸罪、聚眾阻礙解救被拐賣的婦女罪,應當6罪并罰。
(6)法定最高刑為死刑(拐賣婦女罪),對高某不能適用這一刑罰。因為高某所犯的6個罪中,只有故意傷害罪、強奸罪的法定刑有可能是死刑,而就高某的具體犯罪而論,其所觸犯的這兩個罪均不能適用死刑,數罪并罰也不能升格為死刑。
(7)高甲等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應定性為聚眾阻礙解救被拐賣的婦女罪。
74.(1)根據刑法的規定,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強行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案中,被告人孫某通過危害被害人女兒安全來要挾被害人,索要數額較大的財物,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成立敲詐勒索罪。
(2)根據刑法的規定,犯罪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具體犯罪構成的實行行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本案中,被告人孫某因作案現場的不利情形放棄了犯罪行為,是基于客觀上的不利因素不得已被迫放棄的,而不是出于被告人自己的內在意志停止可能進行下去的活動。被告人發現公園內游人較多,且經常有人在假山附近出現,因此受阻或感到恐懼認為自己不可能完成犯罪而停止了犯罪的行為,這不屬于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根據刑法的規定,對于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根據刑法的規定,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或者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的偷盜嬰幼兒的行為。如果被告人孫某將被害人女兒劫持后向被害人索要財物,符合綁架罪的構成要件,成立綁架罪。
四、論述題
75.(1)國家是從社會中分化出來的一種特殊機構,是由一批專門從事管理或主要從事管理的人組成的。
(2)法律與國家的一般關系:
①法律離不開國家:法律是國家意志的體現,依靠的也是國家的力量;法律形式受國家形式的影響;國家是法律規則和原則的直接的、實際的淵源。
②國家不能無法而治:法律是反映國家本質的一種重要形式;法律制度和法律體系是國家的構成要素之一;法律是組建國家機構的有效工具;法律能增強國家機關行使權利的權威性;法律對于完善國家制度有重要作用。
76.(1)西周時期婚姻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婚姻原則、婚姻成立的條件和有關婚姻解除的制度,西周時期的婚姻是伴隨著“禮”的發達而逐步完善的,并且對后世產生極大的影響,在其后三千余年的歷史發展中幾乎沒有任何實質性變化。
(2)西周時期的婚姻原則有三,即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①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一夫一妻制雖然不排斥納妾,但只有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婚姻,嫡庶不能混淆。
②同姓不婚是締結婚姻的一個前提。西周時期實行同姓不婚原則,一是考慮到子女的發育成長和民族的長期發展,二是異性通婚,能夠加強政治聯系,進一步鞏固西周的宗法制度。
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又一原則,即主婚權操縱于父母之手,并通過媒人來完成。
(3)西周時期婚姻成立的條件就是“六禮”。西周時期婚姻成立須按照先后順序經過六道繁瑣的程序,這六道程序被稱為“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和親迎。“六禮”之中,最基本的是“納采”和“納征”。“六禮”不僅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條件,也是古代禮制的一部分,該制度為后世所沿用。
(4)西周時期婚姻解除制度就是“七出、三不去”。所謂“七出”,就是丈夫休棄妻子的七種法定情形,“七出”是夫權專制的典型反映。“七出”又稱“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盜竊”七種行為之一,丈夫或公婆即可休棄妻子。“三不去”,是指若有“有所娶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后富貴”三種情形之一,丈夫不得休棄妻子。“七出”是丈夫休棄妻子的七種片面借口,實際上是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丈夫單方面休棄妻子的權利,“七出”使得離婚的主動權完全掌握在丈夫的手中,這必然從法律上對女子進行了束縛,從而進一步剝奪了女子在社會關系中應有的地位。“七出”是保障丈夫單方面利益的法律規范,是維護男尊女卑等級秩序的禮制制度。“三不去”雖然構成對“七出”的限制,但解除婚姻關系的主動權始終掌握在男方手中;只要丈夫想拋棄妻子,就可以隨意找到借口。所以,“三不去”不能改變丈夫單方面的利益,不意味著對妻子權利的真正保護。“三不去”的最終目的在于維護夫權統治和“禮儀”制度。“七出、三不去”制度不僅在西周得以貫徹,而且也影響到后世的婚姻立法,后世的婚姻立法在婚姻解除的范圍上,大體沒有超出“七出、三不去”的范圍。
77.我國《憲法》第52~56條規定了公民的基本義務。具體而言,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有:
(1)維護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的義務。國家的統一與各民族團結是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保證。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中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國家統一是公民享有基本權利的重要條件。任何公民都負有自覺地維護國家統一的神圣義務。在我國,維護國家統一的重要內容與標志是維護民族團結。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能否正確處理民族關系對國家的統一與穩定產生重要的影響。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根據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一切破壞民族團結、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2)遵守憲法和法律的義務。憲法規定了公民遵守憲法和法律的義務。規定的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義務是遵守憲法和法律的義務的具體化、是公民在不同的社會領域中遵循的具體規則與承擔的責任。我國憲法在公民基本義務的規定中明確了遵守憲法義務的法律性質,即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憲法中規定的“必須”一詞實際上反映了遵守憲法義務的法律性質,即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3)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義務。憲法規定公民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義務。
(4)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憲法規定了公民的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并規定公民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5)依法服兵役的義務。憲法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每一個公民的神圣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每一個公民的神圣職責,公民應當依法履行國防義務。國防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安全保障,沒有鞏固的國防就不可能維護穩定的國家政權,公民的權利與自由也無法得到保障。
(6)依法納稅的義務。憲法規定了公民的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納稅是現代社會中公民的基本義務。各國憲法普遍規定公民的納稅義務。
(7)其他方面的基本義務。我國憲法規定的基本義務表現出多樣性的特點。除上述的基本義務之外,憲法還規定了勞動的義務、受教育的義務、夫妻雙方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這些義務既具有社會倫理與道德的性質,同時具有一定形式的法律性質。違反基本義務承擔責任的方式由具體法律規定,憲法只提供原則性和方針性的價值框架,發揮社會共同體的價值引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