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范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廣東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及廣東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現有“三校區四校園”,包括廣州校區石牌校園、大學城校園,佛山校區南海校園和汕尾校區濱海校園,總占地面積5328畝。學校設4個學部、42個學院、14個研究院(中心),1個書院。華南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調劑
我校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錄取
(一)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政審情況及體檢結果,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的原則進行錄取。
1.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作為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狀況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相關部門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四)被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華南師范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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