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職研究生網:中南大研究生課程考試任課教師工作主要從考試方式、命題要求、考試時間、監考要求、閱卷評分、成績錄入、成績復核、閱卷保管方面來指引。
一、考核方式
研究生培養方案設置的課程均需進行考核,考核方式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學位課程須考試,公共選修課、教學實踐課等可采用考查方式。考試方式有筆試、口試或筆試口試結合。筆試可以選擇開卷或閉卷。任課教師可以根據課程特點確定考試方式,學校鼓勵任課教師進行考核方式的創新。
二、命題要求
研究生課程考試的命題應貫徹“強化應用、突出創新”的原則。考試的題目應由命題教師根據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擬出,經導師組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學院主管院長審定簽字。
三、考試時間
專業課的考核一般在最后一次上課時間進行,由各學院(中心)自行安排。公共課、學科基礎課、中期考核考試由研究生院統一安排,公共課、學科基礎課的考試日期由研究生院和開課學院(中心)商定并公布,中期考核考試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辦法》(試行)(中南大研字〔2015〕28號)組織安排。
四、監考要求
任課老師在監考期間應嚴格執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監考規則》,認真做好考場的監督檢查、維持考場秩序、及時處理考試違紀舞弊行為、清點交卷份數、填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考場情況記錄表》(見附件)等工作。
五、閱卷評分
考試課程的總成績由任課教師根據平時成績(包括期中考試、隨堂測驗、平時作業、課堂討論、課程論文、出勤情況等)和期末考試成績綜合評定,具體比例原則上為平時成績占20%,期末考試成績占80%。因專業特殊情況,超出上述比例范圍的應報研究生院備案,并應在考前向學生公布其比例。
研究生考試課程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記分;考查課程成績可采用百分制或等級制記分,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課程成績合格后可獲得學分;百分制與等級制的對應關系如下表:
等級 | 優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等級 | A | B | C | D |
對應分數 | 85-100 | 75-84 | 60-74 | 0-59 |
六、成績錄入
任課教師原則上應在考試結束后2周內,通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錄入、提交成績,并將成績單打印簽名后交學院(中心)研究生秘書備案,最晚提交時間為下學期教學第一周前。無特殊情況逾期未能提交成績者,按教學事故處理。
七、成績復核
研究生如對評定的成績有疑問,可向開課單位提出成績復查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八、試卷保管
所有考試試卷、試題、答卷由各開課學院(中心)負責保管,存檔保管時間截止至研究生畢業后三年,以備質量評價、調查分析等。
附件: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考場情況登記表(研究生)
20 —20 學年第 學期
考試課程:考試時間:
課程代碼及班級號:考試地點:
監考執行內容 | 監考執行記錄 | ||
1.試卷 | 領取試卷的時間 | ||
試卷是否與本人監考的考場相符 | |||
試卷袋封口是否完好 | |||
2.監考人員提前15分鐘到達考場 | |||
3.清理考場,并指導考生隔位按要求入座 | |||
4.宣布考場紀律(重點強調內容見背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生考試違紀舞弊處理辦法》節選”) | |||
5.提前5分鐘左右發卷 | |||
6.依據考生名冊,清點考生人數 | 應考人數 | ||
實考人數 | |||
7.檢查考生證件、試卷上填寫的姓名與考生本人是否相符 | |||
8.監考人員按《監考規則》認真履行各項監考職責 | |||
9.答卷時間 | 第一位交卷考生的考試用時 | ||
50%的交卷考生的考試用時 | |||
最后一位交卷考生的考試用時 | |||
10.按時收卷并清點試卷份數 | 交卷份數 |
注:請監考教師按照上述《監考執行內容》認真逐項履行監考職責、填寫相關內容。
缺考記錄
遲到30分鐘以上的考生不得入場,一律作缺考處理。監考人員應依據考生名冊對缺考考生進行記載。
學號 | 姓名 | 學號 | 姓名 | 學號 | 姓名 |
違紀作弊記錄及考場秩序
監考人員對違紀舞弊考生應及時處理,并進行記錄。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生考試違紀舞弊處理辦法》節選:“我校在籍學生參加校內外各級考試都必須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嚴禁各種違紀舞弊行為。對情節輕微的違紀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并予以糾正。對嚴重違紀和舞弊的學生,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處分,同時取消其考試資格,其考試成績以零分計。……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1.代替他人考試的;2.委托他人代為考試的;3.利用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接收或傳遞與考試有關信息的……”
及違紀舞弊情節違紀舞弊考生姓名學號 | 違紀舞弊考生姓名:__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____違紀舞弊情節:(事實必須填寫清楚)上述情況屬實,我已經閱知。考生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考生拒絕簽字,拒絕簽字時間:___________)監考員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考生如拒絕簽名,監考員應將其拒絕簽名的事實在本欄說明,經兩名監考員共同簽字后,記錄表同等有效) |
考場秩序 |
監考人員簽名:主監考___________ 副監考
年 月 日
說明:
①此表一式兩份,請監考教師逐項認真填寫,一份裝入試卷袋;一份交開課學院(中心)(如有考生作弊應連同學生試卷和作弊材料一并上交)。
②如出現考生違紀作弊,開課學院(中心)應在本課程考試結束后,立即將《考場情況登記表》、初步處分意見、違紀舞弊考生的試卷及違紀舞弊材料交研究生院培養與督導辦公室。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24日
文章來源: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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