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的
本科目考試是哲學院全日制哲學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入學資格考試邏輯學專業的基礎課。本科目是邏輯學專業考生專業課考試的選考科目,旨在考察考生掌握邏輯學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的能力。
二、考試的性質與范圍
本科目考試主要測試考生對形式邏輯的基本概念、基本規律、主要形式和邏輯方法等的掌握與應用能力。其中主要考察普通邏輯部分,現代邏輯只涉及基本概念和基礎知識。
三、考試基本要求
1. 要求考生對邏輯學的基本概念、基本形式等能夠較為全面的掌握,并結合試題對相關定義、類別、方法、形式轉換等作出準確判斷和說明。
2. 要求考生對邏輯學的重要原理能夠完整準確的表述并作出一定解釋分析。
3. 要求考生在掌握邏輯學知識和原理的基礎上,能夠對判斷和推理形式的類別、正誤等作出判別與分析,運用邏輯方法對邏輯形式的性質、特點作出正確解釋。
四、考試形式
本科目考試形式為閉卷,時間為180分鐘,答題一律寫在答題紙上。
五、考試內容
本科目試題分為主觀型試題和客觀型試題。
主觀型試題包括解釋概念和簡述題兩部分。解釋概念的題目要求答出概念的定義,并對其中的關鍵詞做出明確解釋(答題字數不少于100字)。簡述題主要考察邏輯學中的一些重要問題和相關原理的內容,要求結合題目做出完整準確地表述,并有個人的理解和分析(答題字數不少于300字)。
客觀型試題為綜合性試題,包括填空、判斷與推理形式的分析、邏輯方法(歐拉圖、真值表等)的應用、推理規則及推理形式的證明等題型。
試題內容涵蓋邏輯學的概念、邏輯形式、邏輯規律和邏輯方法等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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