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查目標
法語科目考試主要考察學生的法語基本功。要求考生具備基本的法語思維能力,對法語語法有系統的了解和較為熟練的掌握,能夠運用法語進行日常交際,并且具備較好的讀寫譯能力,能夠較為準確、地道地運用法語寫作。
Ⅱ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 100?分,考試時間為 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題型結構
單項選擇題 35 ?小題,每小題 1?分,共 35?分;
完型填空題 10 ?小題,每小題 1?分, 共 10?分;
閱讀理解 10?小題,每小題 2?分,共 20?分;
漢譯法 5?小題,每小題 3?分,共 15?分;
寫作題 20?分。
Ⅲ.考查范圍
第一部分:法語基礎語法。包括名詞、形容詞、副詞、動詞、介詞、冠詞、關系代詞、泛指代詞等的用法;六大語式及相應時態的用法。
第二部分:法語篇章理解第三部分:漢譯法
第四部分:法語寫作
IV. 參考書目
Sylvie?POISSON-QUINTON?et?al.,Festival?1,?CLE-International,?2005
Guy?CHAPELLE,?Robert?MENAND,?le?Nouveau?Taxi?2,?Hachette?fran?ais?langue?étrangère,?2009
孫輝,《簡明法語教程》上、下冊(1-42?課),商務印書館,2001?年?9?月張晶,《實用法語語法》精講與練習,中國宇航出版社,2003?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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