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考查目標
少數民族藝術專業基礎藝術概論的考試,涵蓋研究對象、學科性質、學科任務、研究方法、藝術活動、藝術種類、藝術本質、藝術創造、藝術作品、藝術接受及有關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
II. 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 150 分,考試時間為 180 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內容結構
緒論
藝術活動藝術本質藝術種類藝術創造藝術作品藝術接受
四、試卷題型結構
(一)名詞解釋 30 分,占總分數 20%
(二)簡答題 60 分,占總分數 40%
(三)論述題 60 分,占總分數 40%
Ⅲ.考查范圍
一、緒論
(一)研究對象及學科性質
1. 研究對象
藝術概論的研究對象是人類的藝術活動以及與之相關的原理、范疇、原則和方法等。
2. 學科性質
藝術概論是一門研究藝術活動基本規律的學科,是闡述藝術的基本性質、藝術活動系統以及藝術種類特點的科學體系。
(二)學科任務
1. 系統和全面的闡釋藝術活動的基本規律,樹立進步的、科學的藝術觀。
2. 了解藝術活動系統各個環節之間的本質聯系,以及藝術活動的規律與特點。
3. 指導人們遵循審美規律和藝術規律進行能動的創造、接受和批評。
(三)研究方法
藝術概論的研究方法包括三個層面:
1. 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則。
2. 運用行之有效的科學方法,研究藝術活動的實踐與發展。
3. 運用藝術學科特有的方法,研究藝術領域的各種問題。二、藝術活動
(一)藝術活動的構成
根據藝術活動的發展及其當前狀況,可以將藝術活動視作一個系統,它由四個要素和環節構成。
1. 客體世界
即藝術活動所反映和表現的客觀社會生活和自然界,具有審美價值的客體世界是藝術創造的主要對象。
2. 藝術創作與制作
藝術創作即藝術家基于自身的審美經驗和審美體驗,運用特定的藝術語言和材料,所進行的從審美意象到藝術形象或藝術意境的創造性活動。
3. 藝術作品
即藝術創作和藝術制作的成果,是由藝術主體創造的審美意識物態化的表現形式。
4. 藝術傳播與接受
藝術傳播即借助于一定的物質媒介和傳播方式,將藝術信息和作品傳遞給接受者的過程。
藝術接受即在傳播的基礎上,以藝術作品為對象,以鑒賞者為主體的積極能動的消費、鑒賞和批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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