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根據上級推免工作精神,學校制定了“蘇州大學2023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方案”,現予以公布,請各學院(部)遵照執行。
一、工作依據
學校2023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嚴格按照《蘇州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簡稱《推免實施辦法》)、本工作方案及學校推免工作宣講會的要求執行。
二、工作程序
(一)學院(部)動員
本工作方案公布之日起,各學院(部)須把本工作方案通知到2023屆預畢業本科生,并開展廣泛動員、推免政策宣講等工作。
(二)學生申請
9月5日(周一)10:00至8日(周四)23:00,符合推免申請條件的2023屆預畢業本科生自愿登錄“蘇州大學本科生推免申請系統”,點擊“推免申請”,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時務必認真閱讀頁面內的提示內容;申請時間截止,系統自動關閉,學生將不能再申請。
受疫情影響尚未返校的申請學生,應及時與所在學院(部)聯系了解有關推免申請證明材料、綜合評價等相關事宜。申請參加“支教團”計劃的學生按校團委相關工作通知執行。
(三)回避及報備情況報送
9月9日(周五)前,各相關單位須嚴格按照學校《推免實施辦法》第十三條實行回避及報備制度,填寫《蘇州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2023年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回避及報備統計表》,紙質蓋章文本交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凌云樓503室)。
(四)學院(部)工作安排
1.制定、公布《推免實施細則》
9月9日(周五)前,各學院(部)須根據學校《推免實施辦法》要求,總結往年推免工作經驗,在充分研究、集體決策的基礎上,科學制定《XX學院(部)2023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細則》(簡稱《推免實施細則》)。9月13日前,各學院(部)在院(部)網站顯著位置發布經教務處、學校審核定稿后的《推免實施細則》(其中推免工作小組成員名單不予公布),并報送加蓋公章的紙質文本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
《推免實施細則》制定基本要求:
(1)明確本學院(部)推免工作小組成員構成、推免條件、名額分配、工作程序、綜合評價方案、遴選辦法(含綜合評價成績相同學生的遴選辦法)、回避和報備制度、對受疫情影響不能返校學生的推免工作預案、學生申訴渠道等主要內容。
(2)制定科學、全面、嚴謹的推免生綜合評價體系,以綜合評價成績作為推免生遴選標準。綜合評價成績(滿分500分)=學業成績(GPA*100)+發展素質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發展素質成績按以下五項計分:參軍入伍服兵役(滿分20分)、參加志愿服務(滿分10分)、到國際組織實習(滿分10分)、科研成果(滿分30分)、競賽獲獎(滿分30分)。學院(部)要合理設置各遴選指標所占權重及單項指標上限分值,學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不得為僅符合單一或部分遴選指標的學生單列計劃,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選拔標準。各學院(部)須科學合理細化每個項目的打分標準,由學院(部)推免工作小組負責審核、鑒定學生以上各項評價內容并打分。必要時可會同本研究領域權威專家、相關期刊雜志單位或賽事主辦單位等,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嚴禁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
2.申請資格審核
9月9日(周五)15:00前,各學院(部)教務老師登錄“蘇州大學本科生推免申請系統”,完成申請學生的資格審核,具體審核方式為:在“申請學生資格審核”菜單里,為每名學生標注申請資格審核“通過”或“不通過”,并導出全部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名單,下載每名學生上傳的發展素質證明材料,提交學院(部)推免工作小組。
3.綜合評價及遴選
9月14日(周二)至18日(周日)前,各學院(部)對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進行綜合評價,并在學校下達的限額內,根據申請者綜合評價成績進行遴選,按學院(部)或專業排序確定擬推薦初選學生名單。各學院(部)可確定以綜合評價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的1-2名替補名單。
4.初選名單報送
9月19日(周一)12:00前,教務老師在“推免申請系統”的“初選學生成績錄入”菜單里,錄入初選學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等信息,并做好替補標注后,點擊“上報初選名單到教務處”完成初選名單的電子文本報送工作;并點擊“下載初選名單上報表”,打印和加蓋學院(部)公章后報送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學院(部)初選名單應自報送之日起,在學院(部)網站的顯著位置公示10個工作日。
5.工作要求
各學院(部)應嚴格按照上述工作要求開展推免工作,按時上報初選名單,如因學院(部)未及時上報初選名單等相關信息,導致學校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工作,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學校審核
9月22日(周四)前,學校審定初選名單并在校內通知中予以公示。
9月23日(周五),教務處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內報送推免生數據。
三、推免生后續工作提醒
推免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詢《2023年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度安排》、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愿,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等。“推免服務系統”保障推免生自主報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自主多次平行報考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9月28日起,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參照推免服務系統內的時間安排及操作任務,自行在“推免服務系統”中跟蹤并完成相關操作,錯過或錯誤操作者,責任自負。有關操作指南說明請及時關注教育部網站,有關網上填報問題請及時電話咨詢所報學校研究生處(部、院)。
以上工作安排若有變化,以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的最新工作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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