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2015年十月在職法律碩士調劑手續及注意事項
調劑手續
1.申請調劑截止日期:2016年1月16日。
2.調劑手續辦理地點:
上海市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寶山校區BJ202
辦公室電話:(021) 66136356 移動電話:18019020262(江老師)
3.辦理調劑申請所需材料
① 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②2015年全國聯考成績單復印件或成績查詢頁面的打印件。
③ 加蓋單位公章的《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
政法系統考生,“考生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審核意見”和“考生工作單位省級主管部門推薦意見”兩欄均需填寫,并加蓋公章;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④填寫好的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學位參加復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doc;
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其他事項
(一)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做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類別專業學位調劑錄取工作,限在考生報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院校之間進行,不進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院校之間的調劑錄取;各專業學位類別間、領域間均不能進行調劑。
(二)復試的有關具體時間、考場安排等信息,見具體復試通知(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后下發)。
(三)敬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法學院網站,并保持報考時登記的手機等聯系方式暢通。
上海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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