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認真學習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的決策部署,探索建立完善分類多元、科學有效的教育評價體系,推動學生評價與教師評價、教學評價與科研評價、個人評價與院系評價、過程評價和結果評價聯動改革,不斷完善立德樹人體制機制,著力推進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強化全過程評價,完善人才培養體系。深化招生考試改革。啟動實施“優師計劃”,面向中西部省份擴大本科定向就業師范生招生范圍和招生規模。扎實推進“強基計劃”,進一步優化招生方案,著力選拔培養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實行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一級學科命題,實施“四重審核”制,進一步規范自命題工作。全面實施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出臺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相關文件,加強科研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考察,綜合考察申請人科研成果、所獲獎勵、創新意識、創新能力等。優化本科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修訂《本科生綜合考評辦法》,以激勵和引導學生全面發展為導向,細化指標體系,完善德育評價,優化智育評價,強化體育評價,增加美育評價和勞動教育評價,全方位考察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切實提升綜合考評效用,將綜合考評結果納入學生獎學金評獎體系,強化評價體系對激勵學生全面發展的導向作用。加強研究生培養過程質量監控。完善課程教學質量評價制度,制定《課程考核管理辦法(試行)》,規范考試優秀率、區分度和考試形式等。改革研究生優秀科研成果評價制度,制定《研究生學術創新獎勵暫行辦法》,把科學精神、創新能力、學術道德等培養放在突出位置,鼓勵研究生產出原創性、前沿性學術成果。嚴格學位授予質量標準,不斷強化學位授予質量控制,注重審查論文選題的創新性、研究的意義、結構的邏輯性、內容的規范性等。
健全綜合評價,改革教師科研評價辦法。加強學術道德建設與評價。修訂完善相關制度,充分發揮校學術委員會在學術道德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對科研失信行為依據相關制度給予相應處理。建立科研誠信檔案,加強科研活動全過程誠信管理。強化科研誠信審核,在各類評審活動中實行學術道德一票否決制。推進科研分類評價改革。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升級科研管理信息系統,推進智庫與文化傳播項目認定和成果評價改革。修訂《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試行)》,制定《知識產權管理辦法(試行)》,建立科技成果轉化的促進和激勵機制,明確將科技成果轉化成效納入教師評價體系。推進科研團隊評價制度建設,堅持多角度分類評價原則,對于基礎研究型、應用研究型科研團隊,分別重點考核其學術創新引領、學科科研基礎提升和成果轉化的社會價值。實施教師科研成果多元化評價。落實《教學科研崗位晉升管理辦法》,更多發揮院(系)、學科主體作用,在院(系)制定實施細則的過程中,進一步體現不同學科、不同崗位科研成果差異,完善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探索重點科研平臺分類評價改革試點工作,對現有科研平臺進行分級分類建設,進一步加強科研平臺建設過程管理,強化依托單位職責,加強有組織科研。
堅持分類評價,優化教師崗位評價機制。完善人才引進和遴選評價標準。重點考察引進人才的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情況,在院(系)層面增加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推薦人選的教學基本能力考察,按照崗位類型對推薦人選進行分類評價,進一步健全校院兩級人才引進評價體系。開展專任教師崗位分類入軌。啟動實施部分教師崗位調整工作,深入落實教師崗位分類管理,將未能按要求給本科生上課的部分教授、副教授轉入相應的研究員系列。實施教師崗位分類晉升評價改革。落實《教學科研崗位晉升管理辦法》,明確教學科研崗位分類管理原則,將教學科研崗位細分為三型六類,分類制定符合崗位特點的晉升條件。優化年度考核與聘期考核評價。出臺《教學科研崗位人員年度考核辦法(暫行)》,強化崗位與任務相匹配的年度考核評價,強調把師德師風第一標準,把教書育人作為教學科研崗位人員年度考核的基本要求,明確不同崗位人員的教學工作量要求。推進薪酬制度與業績獎勵改革。落實《京師特聘崗位管理辦法(試行)》,打破引進人才與校內人才之間的薪酬政策壁壘,以能力和貢獻為導向,完善“以崗定責、以崗定薪”的高層次人才聘用體系。
改進工作績效評價,完善院(系)評價制度。明確院(系)年度建設任務與目標。開展院(系)工作任務填報,完善院(系)年度任務書關鍵指標,落實教育評價改革要求。人才培養任務中新增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育人工作的具體舉措與預期成效等關鍵指標,關注在校生培養質量、學生就業工作等,確保院(系)在年度工作中將教書育人放在首位;科學研究任務中去除論文數量、引用量等相關指標,更加關注院(系)承擔國家重大項目、產出重大成果等表現,引導院(系)承擔基礎前沿科學研究和服務國家重大需求各類任務。優化以任務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機制。持續強化“事財結合”,根據院(系)和學科承擔的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等任務的數量和質量進行經費分配,對承擔師范生培養和一流學科建設任務的院(系)給予專項經費支持,確保經費分配與承擔任務的質量貢獻相匹配。把辦好師范教育作為第一職責,將實施“強師工程”、培養合格教師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加強投入產出效益評價,注重考察院(系)資源投入產出效益。出臺《關于中層領導人員考核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把育人功能發揮納入管理崗位考核評價范圍,強化對院(系)黨政領導班子履職成效的系統化考核;完善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日常工作與重點任務考核相結合、院(系)機關互評與干部師生民主測評相結合、班子考核結果與個人考核結果相結合的考核制度,進一步完善考評結果與干部獎懲的聯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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