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我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25年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計劃招生68人,非全日制學習方式一經研招網報名成功后,不得修改;非全日制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 人員。
三、學制學費
學制2.5年,總學費98000元
退學的學生,按月計退剩余學費;實行學分制的專業,退費按學分制相關規定執行。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月 12 日,每天 9:00——22:00。
2. 考 生 應 在 規 定 時 間 登 錄 “ 中 國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網 ” ( 公 網 網 址 :https://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于規定時間內將相關材料發送至我校進行準考資格審查。
5.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境內學歷應及時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學歷(學籍)認證,境外學歷應及時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并請留意我校網站關于學歷(學籍)核驗的具體通知。
考生如對本人的學歷證書(學籍)有疑,建議自行先至教育部學歷(學籍)認證部門認證(在線認證或書面認證),以免因學歷(學籍)認證問題無法進行復試。
7.符合教育部規定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
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部隊及我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聯系。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結業生)須于 10 月 25 日之前發送相應材料至我校研招綜辦郵箱(shisuyzb@vip.126.com)進行準考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確認及繳費等手續。因不進行準考資格審查,導致網上確認后不準考的、由同等學力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提示:網上確認時間各省不同,各省網上確認時間,以各省公布的時間為準,請考生自行關注報考點所屬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及考點公布的相關信息,不要錯過網上確認。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報考資格審查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需在復試前向我校研招綜辦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予復試。
七、初試
(一)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注:由于《準考證》由考生自行網上打印,請所有考生務必準確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因考生網上報名信息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請所有考生自查是否符合我校準考資格,不符合我校準考資格的(如在讀碩士未經所在院校同意報名,同等學力考生未在規定時間至我校進行資格審查等)將被取消準考資格,無法下載準考證。
(二)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12 月 21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 月 21 日下午 外國語
12 月 22 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 月 22 日下午 業務課二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2.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 100 分、200 分。
初試科目:① 199 管理類綜合能力② 204 英語(二)
復試:① 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聯考后)② 公共管理綜合能力③ 英語自我介紹與專業英語考查
(五)初試成績
考生初試成績由我校負責通知。屆時考生可以通過網絡查分,具體查分辦法請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hisu.edu.cn),我校不寄發書面成績單。如考生需要書面成績單,可由考生本人攜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至研招綜辦申領。
考生對評卷結果有異議,可以依程序申請成績復查,具體的復查辦法按照教育部相關考務文件執行。
八、復試
(一)我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復試辦法和程序等由我校于復試前公布,公布時間一般為 3 月中旬,復試時間一般在 3 月中下旬,具體時間請屆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碩士招生-復試錄取專欄。
(三)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屬于一區。
(四)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主要參考考生專業成績,按照技術分高低確定復試資格(部分專業設外語單科線)。
(五)我校復試為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為:
翻譯碩士口譯專業:200%
金融碩士、國際商務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120%
其他專業:150%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hisu.edu.cn)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復試內容以專業筆試、專業面試、外語聽說測試為主。
(六)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報名網上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需于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復試。
(七)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網絡教育考生和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參加復試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外),復試時將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筆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九)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我校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十)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十一)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請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主動與我校研招綜辦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十二)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體檢工作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 號)的要求執行。
(十三)我校各專業復試成績權重均為 50%。
(十四)我校不寄發書面復試通知,請相關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hisu.edu.cn)公布的復試名單及復試通知。
九、錄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我校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被錄取的新生因公派出國、重大疾病、懷孕、工作原因(僅限定向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1 年,因入伍可以申請保留 2 年。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 1 至 2 年后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
(四)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 2 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推薦免試生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新生報到后,我校將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注意事項
1.有關考研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hisu.edu.cn)。
2.我校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均不舉辦或參與舉辦任何考研輔導活動;不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任何考研輔導培訓宣傳和組織活動;不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研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
3.我校不提供備考書籍,所列參考書目請考生自行購買。
4.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提供定向就業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定向就業證明。屆時無法提供者,即失去復試資格。
5.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上提供的各專業招生人數為 2025 年擬招人數,包括推薦免試考生。各專業具體招生人數根據教育部下達計劃數、生源狀況和學校發展需要最終確定,會有適量增減。
6.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在上海外國語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與綜合辦公室。
上海外國語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與綜合辦公室通訊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文翔路
1550 號行政樓 236 招生與綜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