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級:
根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相關內容,水聲工程學院學生會就學生會職能定位、學生會組織機構設置、承擔宿舍管理等職能的部門等內容作出告知如下:
1、水聲工程學院學生會職能定位
水聲工程學院學生會是中共哈爾濱工程大學水聲工程學院委員會領導下,青團哈爾濱工程大學水聲工程學院委員會和哈爾濱工程大學學生會具體指導下的主要學生組織,以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是學院聯系廣大同學的橋梁和紐帶。
水聲工程學院學生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對同學的政治引領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及時向同學傳達黨的聲音和主張,引導廣大同學自覺把個人理想融入到黨和人民的共同奮斗之中;學生會必須面向全體同學,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聽取、收集同學在學業發展、身心健康、社會融入、權益維護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現實困難,及時反饋學校,幫助有效解決。
2、水聲工程學院學生會組織機構設置
哈爾濱工程大學水聲工程學院學生會是中共哈爾濱工程大學委員會領導下、共青團哈爾濱工程大學委員會指導下的水聲學院本科生的群眾組織。
水聲工程學院學生會組織機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的模式,探索實行輪值制度。學生會主席團集體負責學生會重大事項,不設主席、副主席,設執行主席,執行主席由主席團成員輪值擔任,以一學期為一個輪值周期,執行主席負責召集會議、牽頭日常工作。
水聲工程學院學生會下設辦公室、權益部、文藝體育部、學習部、英語部、發展服務部六個工作部門。
水聲工程學院學生會除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成員外不設置其他任何職務。
3、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等行政職能的部門
水聲工程學院宿舍管理職能由水聲工程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和后勤集團公寓中心共同承擔;
水聲工程學院校園文明糾察職能由水聲工程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承擔;
水聲工程學院學生會不承擔上述等行政職能。
特此告知
水聲工程學院學生會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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