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成立于1998年7月20日,是財政部直屬事業單位。在財政部黨組的堅強領導和悉心關懷下,學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秉承服務國家人才強國戰略和財稅改革發展大局的宗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高質量”發展定位和“國際化”辦學模式,踐行“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的校訓,形成了新型財經智庫、高端財經人才培養、精品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格局。
作為國內首批開展會計碩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單位和AAPEQ認證A級成員單位,學院堅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培育和專業素養提升有機結合,以質量為綱,鍛造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精品研究生教育品牌。目前,學院設有會計(125300)、審計(125700)、稅務(025300)、金融(025100)四個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項目,擁有一支精通理論前沿、具備豐富實務經驗的優秀師資隊伍,以及來自實務界、學術界和政府部門的近千位校外導師。在培養過程中,以職業需求為導向、以實務能力培養為重點、以產學研結合為路徑,通過加強案例教學、自主舉辦學科案例大賽、強化實驗室教學、實行“雙導師制”、加強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建設等培養渠道和方式,不斷強化研究生應用實踐能力培養,持續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和用人單位滿意度。多年來,畢業生就業一直保持良好態勢,歷年平均就業率為97%。每年約60%的畢業生留京工作,80% 以上的畢業生就職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央企總部、各類金融機構及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等。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錄取與調劑
根據我院確定的錄取標準,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我院將對擬錄取研究生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體檢標準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體檢不合格者我院不予錄取。
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我院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請關注我院官網,并按要求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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