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研究生網訊:根據我校與香港中文大學、臺灣臺北大學等高校簽署的交流項目協議,我校將選拔若干名碩士或博士研究生赴合作高校進行一學期的交流學習,現將相關報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介紹
1.學習時間:2018-2019學年
2.費用: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情況詳見附件。餐飲費、國際旅費、醫療、保險等其他費用自理
二、名額
香港中文大學:1名博士(博二及以上);
臺灣臺北大學:2名碩士研究生;
臺灣中正大學:2名碩士研究生;
臺灣高雄大學:1名碩士研究生;
臺灣義守大學:2名碩士研究生;
臺灣東海大學:3名碩士研究生;
臺灣清華大學:3名碩士研究生;
臺灣東吳大學:3名碩士研究生;
臺灣金門大學:2名碩士或博士研究生;
臺灣實踐大學:1名碩士研究生。
三、報名條件:見下表
四、報名起止日期:
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
五、報名及遴選流程
1.此次港臺交換生項目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申請人須登錄研究生綜合教務,填寫《中國政法大學2018年選拔優秀研究生赴香港、臺灣交流項目申請表》,填寫完畢后點擊提交,下載打印申請表,經導師簽字和學院簽字蓋章后,將申請表紙質版、各階段成績單復印件(無需蓋章)以及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材料于2017年12月18日前交至各二級培養單位研工辦。
QQ群:542160436(中政大2018港臺項目群)
各二級培養單位待報名截止后,登錄研究生綜合教務系統,下載《選拔優秀學生赴香港、臺灣等地大學學習候選人信息一覽表》,經與學生書面申請核實后于2017年12月20日下午4:00前交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舊1號樓315)。
2018-19學年港臺地區交換生名額分配及選派信息 | ||||||||
注:以下所有項目,外校擁有對錄取名單的最終決定權。 | ||||||||
序號 | 地區 | 項目合作院校 | 派出層次 | 選派專業 | 協議名額 | 交換期限 | 選派學期 | 費用 |
1 | 香港 | 香港中文大學 | 博二及以上 | 法學 | 每學年1名(具體派出時間需與外方商議) | 三至六個月 | 不限 | 免學費,其他自理 |
1 | 臺灣 | 臺灣臺北大學 | 碩士在讀 | 不限 | 每學期1名 | 一學期 | 不限 | 免學費,其他自理 |
2 | 臺灣中正大學 | 碩士在讀 | 不限 | 每學期1名 | 一學期 | 不限 | 免學費,其他自理 | |
3 | 臺灣高雄大學 | 碩士在讀 | 不限 | 每學年1名 | 一學期 | 不限 | 免學費,其他自理 | |
4 | 臺灣義守大學 | 碩士在讀 | 不限 | 每學期1名 | 一學期 | 不限 | 免學費,其他自理 | |
5 | 臺灣東海大學 | 碩士在讀 | 不限 | 每學期1名 | 一學期 | 不限 | 免學費,其他自理 | |
6 | 臺灣東海大學(自) | 碩士在讀 | 不限 | 每學年1名 | 一學期 | 不限 | 學費及生活費等均自理 | |
7 | 臺灣清華大學 | 碩士在讀 | 不限 | 每學期1名 | 一學期 | 不限 | 免學費,其他自理 | |
8 | 臺灣清華大學(自) | 碩士在讀 | 不限 | 每學年1名 | 一學期 | 不限 | 學費及生活費等均自理 | |
9 | 臺灣東吳大學 | 碩士在讀 | 不限 | 每學期1名 | 一學期 | 不限 | 免學費,其他自理 | |
10 | 臺灣東吳大學(自) | 碩士在讀 | 不限 | 每學年1名 | 一學期 | 不限 | 學費及生活費等均自理 | |
11 | 臺灣金門大學 | 碩、博在讀 | 不限 | 每學期1名 | 一學期 | 不限 | 住宿費免,學費及其他自理 | |
12 | 臺灣實踐大學 | 碩士在讀 | 不限 | 每學年1名 | 一學期 | 不限 | 免學費,其他自理 |
2.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將根據報名情況進行選拔,面試時間以及地點將在研究生院網站提前公布。最終錄取名單由對方學校確定。
3.注意事項。
(1)推薦赴臺北大學交流學習者,在臺北大學交換學習期間需至少修讀一門課程;
(2)交流學期中嚴禁因考試、求職等個人因素而提前離開交流學校。
六、聯系方式
如有相關事宜咨詢,請與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聯系,
聯系人:肖老師 聯系電話:58908066
王老師 聯系電話:58908067
文章來源: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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