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的及要求
《二外法語》主要考查考生的法語綜合運用能力,著重測試考生的詞匯、語法、閱讀、翻譯、寫作等技能。
二、考試內容
本考試包括四個部分:語法與詞匯、閱讀理解、翻譯、寫作。測試要求:
I. 語法與詞匯語法:
1. 從詞法上能熟練掌握名詞、代詞、冠詞、形容詞的性數變化; 掌握常用介詞、連詞、副詞和感嘆詞的用法;
2. 熟練掌握直陳式各種時態的基本用法;掌握條件式現在時和過去時的基本用法;掌握虛擬式現在時和過去時的用法;掌握主動態和被動態;
3. 從句法上掌握時間狀語從句、原因狀語從句、目的狀語從句、讓步、對立狀語從句、后果狀語從句、條件狀語從句、比較狀語從句等;掌握肯定句、疑問句、否定句、命令句、分詞句、不定式句、直接引語和間接引語的轉換、感嘆句和無人稱句的基本結構。
4.詞匯:法語基礎較為扎實,認知詞匯量在3500左右,重點掌握2000常用詞匯及其常用搭配。
II. 閱讀理解
1. 能讀懂各種文體的文章:包括名人軼事、社會政治、經濟、科技、文化、教育、家庭、休閑,以及環保和社會新聞等等。理解主旨和大意以及上下文邏輯關系;
2. 能對所讀材料進行判斷和推斷,篩去無效信息選出正確答案;
3. 了解用以闡述主旨的事實和有關細節;根據材料所提供的信息進行推理;領會材料作者的觀點和態度。
III. 法漢互譯
漢譯法項目要求應試者運用翻譯基本理論和技巧,翻譯涉及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和休閑等方面的文章,譯文必須忠實原意,詞句通順, 應避免過于口語化。
法譯漢項目要求應試者運用法譯漢的理論和技巧,翻譯短文題材文章, 涉及國情、時政、科技、教育、文學、歷史、中法關系等內容。譯文要求忠實原意,語言通達。
IV. 寫作
考生應能根據所給題目及要求撰寫一篇 250 詞左右的說明文或議論文。該作文必須語言通順,用詞得體,結構合理,文體恰當,具有說服力。
三、試題類型
試題內容可能包括選擇題、填空題、法漢互譯、以及法語作文。
四、考試形式及時長
1. 閉卷,筆試,不需要任何輔助工具。
2. 滿分為 100 分,考試時長為三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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