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以及教育部、北京市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和錄取工作。各責任學院成立由院長、書記牽頭,紀檢委員參與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審議決策考試招生重大事項等。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各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根據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要求,具體實施碩士研究生招生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工作。
二、復試工作辦法與安排
(一)復試方式及時間
1.復試方式
第一志愿復試采取線下復試,調劑復試采取線上復試。線上復試采用工具以各報考學院通知公告為準。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以及各報考學院網站公告,保持電話、郵件等通訊方式暢通。如聯系方式有變更,請及時與報考學院聯系。
2.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復試于3月16日開始。
調劑復試于4月8日開始。
(二)復試條件
1.成績要求
《北京物資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各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微信公眾號發布。
2.進入復試人員確定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得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3.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具體要求詳見報考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3)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4)第一志愿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5)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其他學科專業,其他學科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劑到該專業。
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否則無效。
(三)復試考核內容
1.復試考核內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外語聽說能力考核。考核手段包括筆試、面試、實驗、實踐操作等,由各報考學院自定并在本學院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中向社會公布執行。
2.報考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在復試階段需要加試政治科目的考核。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成績計算方法及錄取辦法
1.總成績=(初試成績+各類加分)×權重+復試成績×權重。各類加分及優先錄取政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50%,由各報考學院自定。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的錄取以總成績為依據,考生的錄取成績相同時,錄取規則由招生學院確定。
2.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被錄取前須與我校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不能按期簽訂合同者不予錄取。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3.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4.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工作流程及要求
1.考生資格審核
所有考生必須經過資格審核后方可進入復試。其中一志愿考生復試當天攜帶材料現場審核;調劑考生需提前將相關材料電子版提交至各報考學院指定郵箱。材料包括:
(1)初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正反面)、畢業證書原件(往屆生)、學生證原件(首頁與注冊頁)或在讀證明(應屆生)、本人簽字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2)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還需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3)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等)變更的,須提交戶口簿本人頁原件、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及本人簽字的身份承諾書。
考生須對本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負責,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學校將取消其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復試
按各報考專業要求參加復試,其中調劑考生還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提交調劑申請并接收到復試短信通知且確認后方可參加復試。
3.錄取
我校各項復試錄取信息由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學院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錄網站查詢。
4.體檢
擬錄取考生的體檢在開學后統一組織進行,將參照教育部、衛健委、中國殘聯相關規定執行。
5.其他
?我校不開展破格復試錄取工作。
若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或因招生計劃動態調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標,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錄取,補錄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錄取且無法按期解鎖的則不予錄取。
我校復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學院聯系方式
四、復試錄取工作監督
學校研招辦:010-89534387,https://yjsb.bwu.edu.cn/
學校紀委監督電話:010-89534611
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五、其他要求
1.本方案適用于2025年北京物資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2.如本方案有與教育部、北京市政策、規定沖突的地方,按教育部、北京市要求執行。
北京物資學院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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