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基本要求
一、復試資格基本線
1.工程碩士根據2013年國家GCT考試成績百分位分布情況,制訂我校工程碩士復試資格基本線:總分不低于180分,單科不低于30分。
2.公共管理碩士(以下簡稱“MPA”)根據2013年國家MPA考試成績百分位分布情況和招生限額,制訂我校MPA復試資格基本線:總分不低于140分,單科不低于30分。
3.示范性軟件學院軟件工程領域工程碩士根據2013年國家GCT考試成績百分位分布情況,制訂我校示范性軟件學院軟件工程領域工程碩士復試資格基本線:總分不低于192分,單科不低于30分。
總成績和單科成績均達到相應復試資格基本線的考生,可向所報考學院申請參加資格審查和復試。
二、資格審查申請參加復試的考生將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資格審查需提交:
1.《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1份。考生登錄全國統一報名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下載該表,本人簽名后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同時須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
2.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資格審查后原件退回,復印件留存。
3.資格審查及復試費100元。
三、復試1.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復試時間、地點由各招生學院自行確定并通知考生。
2.所有參加復試的工程碩士考生(包括示范性軟件學院軟件工程領域工程碩士)均需填寫《2013年參加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點擊下載模板),并在面試時交主考老師。此登記表與第二階段的考試資料(包括筆試試卷、面試記錄等)由學院存檔備查。
參加復試的MPA考生需提交材料請咨詢招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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