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地處甘肅蘭州,始創于1909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在西北地區一所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之一。法學院是其下屬的一個學院。
蘭州大學法學院前身為蘭州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學系的設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統元年)由至公堂改建的甘肅法政學堂。1946年8月,蘭州大學正式成立,共設法學院、文學院等4個學院,其中以法學院力量最強,人數也最多。1952年,蘭州大學將文學院、法學院合并,改稱“文法學院”。1953年,蘭州大學院系再次調整,法律系被撤消。1984年,蘭州大學法律系得以恢復重建,同年開始招收法學專業本科生。1986年,獲得經濟法學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成為中國西部地區最早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單位之一。1999年,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同年,經濟法學成為甘肅高校省級重點學科。2005年,取得法學一級學科碩士授予權。2003年6月25日,蘭州大學法學院正式成立。
學院現有教職工61人,其中專業教師45人,教授12人,副教授22人,講師11人;有甘肅省第一層次領軍人才1名,甘肅省師德標兵1名,蘭州大學師德標兵2名,蘭州大學隆基教學名師獎及中青年教師教學骨干獎獲得者各1名;聘請了24位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擔任兼職教授,聘任了97位在政法實務界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較高理論素養的專家為法學院校外兼職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并與校外法律實務部門聯建了32個實訓基地;2012年11月獲準成為首批全國58個應用型、復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之一;2019年法學被確定為甘肅省重點學科。
學院具有法學、知識產權2個本科專業;擁有法學一級學科碩士授予權(法學),涵蓋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法律史7個專業和1個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授予權。設有法理和法史學學科組、憲法和行政法學學科組、刑法學學科組、民商法學學科組、經濟法學學科組、環境與資源法學學科組、國際法學學科組、訴訟法學學科組、知識產權法學學科組9個學科組,司法鑒定學實驗室及刑事偵查學2個實驗室。
1984年恢復法律學系以來的歷任系主任(院長)
吳文翰(1984-2004)名譽系主任、名譽院長
高增鈞(1984-1986)
陳志剛(1986-1989)
李翔林(1989-1992)
李功國(1992-1995)
周林彬(1995-1998)
蔡永民(1998-2005)
劉志堅(2005-2016)
俞樹毅(2016-2019)
沙勇忠(2019.3-2019.8)兼
甘培忠(2019.8-)
恢復建系至今,經過幾代蘭大法律人的不懈努力,克服地域、人才流失等不利因素的影響,學院現已基本形成我國西北地區一個具有鮮明特色的集教學、科研于一身的法學教育基地。
法學院院訓為:修身明理 尚法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