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與舞蹈學是一門融合音樂與舞蹈的學科。旨在培養藝術氣息的人才。是表演和藝術行業不可或缺的一門學科。
音樂與舞蹈學旨在培養具有較高學術研究能力和具有創新性、開拓性、時代性創作能力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
本學科在強調對藝術本體進行較高層次的學術探索和理論研究的同時還注重培養學生藝術創作過程中的開拓性思維和創新理念,并能夠從哲學層面掌握音樂、舞蹈藝術的文化學理念和創作性思維方式。
音樂與舞蹈學專業通過同等學力申碩進行報考,畢業后會獲得碩士學位。學員在畢業后一般在在文藝演出團體、少年宮、文化宮、群藝館、藝術院校、中小學、大眾事業單位宣傳機構從事舞蹈教師、舞蹈指導、藝術體操教練、舞蹈演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