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招生學院完成第一志愿復試后,將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缺額情況確定可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并開展調劑工作。
一、向學校提交調劑申請的考生應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1.符合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一區復試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一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對應的非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一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一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調入學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但不得調入其它專業;其它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入學校其它專業,其它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法律(非法學)。
二、學院應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中公布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缺額信息及第一志愿專業范圍。調劑系統開放(含多批次開放)的起止時間應提前對外公布,每次系統開放的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三、考生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學院應在相應批次調劑系統關閉后的12小時內發送是否同意考生參加復試的通知,考生應于復試通知發出后12小時內通過調劑系統回復是否同意參加復試。
復試后,如調劑考生被學院確定為擬錄取,其應在學院發送 “待錄取通知”后的12小時內在調劑系統中確定是否接受。
四、學院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調劑考生的遴選依據。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并發送復試通知。
五、調劑考生與第一志愿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相關流程均按《西南科技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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