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辦法如下:
一、工作原則
調劑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滿足考生志愿選擇、保障考生權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調劑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中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調劑工作辦法實施。
二、考生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學科代碼前2位相同)。第一志愿專業屬工學類(08),初試科目與調入理學類(07)相同相近,則工學類(08)可以調入理學類(07);一志愿專業屬于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一級學科(學科代碼第三位為7或8),不受學科門類限制,與調入專業初試統考科目相同可以互相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即英語(一)可以向英語(二)調劑,反之則不行;統考數學按照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由高到低的順序調劑,反之則不行。
5.在符合“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情況下,一志愿專業初試科目未考查“數學”知識的,調入初試科目三為自命題“數學”的專業,需加試數學并成績合格。
6.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工學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7.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我校非全日制專業只接收在職定向考生。
10.符合國家規定的其它調劑要求。
三、調劑程序及要求
1.接收調劑的具體專業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下稱“調劑系統”)公布的調劑信息為準,我校各專業調劑接收條件相關通知將通過各學院網站發布,請及時關注。
2.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否則無效。
3.各調劑招生學院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小時,學院依照調劑政策和相關要求,審核調劑生材料,并在最長36小時內決定是否同意考生調劑,并發送復試通知。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
4.考生按要求在調劑系統開通后完成調劑志愿填報。收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需在4個小時內回復確認。
四、調劑復試方式及內容
1.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以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具體調劑復試安排及要求以學院通知為準。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筆試考核、英語聽說能力考核、專業綜合能力考核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相關學院在復試中進行,分數計入復試成績(權重10%),復試成績構成:思想政治理論(10%)+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10%)+專業筆試(20%)+專業綜合能力(60%)。
3.對于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任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4.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進行復試。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各考核內容的占比:筆試成績占20%,英語聽說能力考核占20%,專業綜合能力考核占60%。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依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五、調劑錄取
1.調劑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學院組織進行。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2.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3.考生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之和,計算公式為:(考生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60%+復試成績×40%=總成績。調劑考生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擇優錄取。
六、體檢
體檢統一在擬錄取后進行,擬錄取考生按要求自行前往校醫院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原件(招生體檢,體檢表上必須有體檢結論和醫院蓋章)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學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考生入學后須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復查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證件、檔案、資格以及必要的專業課筆試、面試和加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調劑咨詢
由于我校各接收調劑學院的接收條件、接收時間進程互不相同,如有疑問,請考生直接與各學院聯系。
九、調劑監督
對違反招生政策和規定,侵犯考生正當權益行為的單位或個人,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十、其他
1.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在錄取前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后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2.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轉至學校。定向就業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須在錄取前簽訂由學校出具的定向就業培養合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3.我校及相關學院以“調劑系統”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發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67號)規定:研究生招生復試費120元,同等學力報考研究生另收加試科目考試費80元,考生請參照《成都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說明》(https://gra.cdut.edu.cn/info/1007/3736.htm)進行繳納。
5. 不能按時前來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放棄。
以上內容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各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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