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學校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1.科學有效,全面考查。全面考查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發展情況,著重對其學業知識、專業能力、科研創新潛質和平時表現等進行考核。
2.公平公正,成績量化。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政策透明,信息公開,程序公平,結果公正,監督機制健全。
3.以生為本,服務考生。尊重考生,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4.分類復試,各有側重。
二、組織管理
研究生院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統籌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本單位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院(系)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嚴格根據本單位復試方案,落實各項具體工作。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受理考生申訴。
三、確定復試名單
院(系)在學校公布的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基礎上綜合考慮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學科(專業)特點等,確定本院(系)各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總分以及其他學術要求。
院(系)根據各專業(方向)可用招生計劃以及合格生源情況,確定差額復試比例。合格生源充足的專業(方向)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專業(方向),院(系)所有合格生源可參加復試。
符合教育部“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及經教育部備案的“西部計劃項目”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試總分加分后達到院(系)線列入復試名單,計算總成績時,初試成績按加分后分數計算。
四、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須攜帶復試通知書在院(系)規定時間到報考院(系)指定的地點辦理資格審查手續。
1.應屆生持學生證、身份證、大學成績單的原件及現實表現復審表。
2.往屆考生持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大學成績單的原件(或加蓋檔案單位紅章的成績單復印件)及現實表現復審表。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需攜帶“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
4.考生報考時,學籍(學歷)信息未通過學信網校驗的考生:境內應屆生還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境內往屆生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證號變更的還需出具公安機關的證明材料;獲境外學歷學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考生還需按照規定將上述文件掃描件在復試系統提交,上傳文件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新生入學后還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直至取消學籍。
五、復試
復試原則上采取現場考核方式進行。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專業課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面試或院(系)要求的其它考核內容。具體復試方式和考核內容見各院(系)發布的復試錄取實施方案。
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復試時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時間為每科2小時,滿分為100分。具體由院(系)單獨組織,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報考035101法律碩士(非法學)、125100工商管理碩士、125200公共管理碩士、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管理類聯考考生(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還需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由院(系)自定考核方式,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考生參加復試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對復試試題內容、過程等有關情況保密,本人復試結束后亦不得對外透露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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