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是在校長和主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有相對獨立職能的負責研究生教育、碩、博士點申報和建設方面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研究生院機構職能
1、研究生教育工作:執行國家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政策,制訂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學與管理方面的有關規章制度;制訂研究生招生辦法并組織實施;編制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專業目錄;研究生報名、資格審查;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考試及復試;研究生錄取、注冊工作;審訂研究生培養計劃;研究生教學過程管理及質量監控;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和發放;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答辯和學位授予組織管理工作;研究生就業工作;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有關工作。
2、研究生管理:研究生學籍管理;制訂(修訂)研究生管理規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研究生團委、研究生會及研究生社團工作的管理及指導;研究生婚育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研究生的生活管理工作;研究生違紀處理;聯合培 養 博士、碩士研究生工作;研究生教育數據統計及上報;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維護。
3、碩士點建設工作:加強已批準的碩士點建設,積極培養、申報新增碩士點;監督檢查各碩士點所屬單位制訂的碩士點建設規劃及實施情況;開展已批碩士點的自評工作,并協助碩士點所屬單位做好各級學位辦安排的評估工作;遴選、考核研究生指導教師;
4、博士點申報工作:博士點申報工作的對外聯系工作和與校內各部門、單位的協調工作;申博材料的收集、整理、審查、上報;會同各有關單位分析、確定博士點的申報方向、學術團隊的組建、科研成果使用等方面工作;協助人事處做好為申博服務的人才引進、教師培養等工作。
5、學科建設工作:負責制定學校學科建設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及學科結構調整;制定與學科建設有關的管理規章、政策、預算方案等。
6、完成上級部門及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學籍與學位管理辦公室職能
研究生學籍管理;全日制、專業學位、同等學力學位授予管理工作;碩士學位論文的評審及評優工作;聯合培養博、碩士研究生工作;全日制、專業學位、同等學力研究生教學管理;研究生班導師隊伍建設;各類評優、獎學金發放;研究生婚育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研究生的生活管理工作;研究生違紀處理;處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研究生招生與就業工作辦公室職能
制訂研究生招生辦法;編制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專業目錄;研究生招生宣傳、報名、資格審查、命題、考務、復試、錄取等工作;發放研究生錄取通知書;處理招生工作信訪、做好咨詢服務工作,處理招生遺留問題;編制研究生名冊;協助做好新生入學準備工作;研究生招生資料保存和歸檔工作。畢業研究生就業指導和相關手續辦理;研究生課外活動管理工作(含宿舍管理、文體活動等);處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研究生培養辦公室職能
研究生教學安排;制訂研究生教學管理文件;研究生教學過程管理及質量監控與評估;研究生教材建設、課程建設;研究生檔案管理;研究生日常管理;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研究生教學工作量審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維護;研究生教育數據統計及上報;處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辦公室職能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穩定教育活動等的組織與實施;研究生課外學術、科技、文體、社會實踐等素質教育活動的開展;研究生各類評優評先、獎助學金評定與發放、“三助”管理;研究生宿舍管理等日常事務;研究生班主任、輔導員隊伍建設與管理;研究生團委、研究生會工作的指導;學生違紀處理及重大突發事件處理。
六、學科建設辦公室職能
負責重點學科規劃、遴選、申報、評估和驗收工作。負責了解學校各學科點的發展動態和建設中的困難,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學科建設服務工作,指導和協調各學院(部)的學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