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和教育部、河南省關于調劑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調劑服務系統開通時間
調劑服務系統首次開通時間:4月8日0:00—4月9日8:00。
請有意調劑我校相關專業的考生密切關注我校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發布的調劑信息,及時登陸“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填報調劑志愿。后續若因考生放棄調劑志愿、符合條件生源不足等原因造成部分學科(專業)調劑生源不足,我校可能會多次開通調劑,具體開通時間及專業以調劑服務系統正式發布的信息為準。
二、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河南省和我校招生簡章及本公告的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2.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4.調劑考生單科分數和總分均需達到調入學科(專業)的復試分數線。
5.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即專業代碼前兩位相同,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除外)。
6.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調劑工作中,英語一和英語二之間,數學一和數學二、數學三之間,數學三和經濟類綜合能力之間,數學(農)和化學(農)之間,綜合考慮難度差異、培養需求等因素,在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原則上按照難度遞減的要求單向調劑。
7.對調劑考生的初試中數學、英語等統考科目要求如下:未考數學的考生嚴禁調劑至考試科目設置有數學的專業;我校僅接收英語語種(英語一或英語二)考生的調劑。
8.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9.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10.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11.調劑考生須符合我校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提出的一志愿報考專業、初試成績(含單科成績)、學科背景、學業水平等學術性、擇優性相關要求。
三、接收調劑程序
1.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要求制定本單位調劑工作實施細則,并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2.調劑開通后,考生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n”,即可在調劑系統報考我校接收調劑的相關專業。
3.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擬接收調劑生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向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4.考生接受復試通知并按照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公布的復試錄取辦法參加復試。
5.各學院(實驗室、中心)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n”向擬錄取調劑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
6.調劑考生接受擬錄取通知。
四、調劑考生遴選規則
調劑考生須滿足《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相關調劑規定,我校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按照考生一志愿報考專業、初試成績(含單科成績)、學科背景、學業水平等學術性、擇優性相關要求擇優遴選進入復試考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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