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始建于1912年,目前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省部共建高校。為了做好202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河南大學202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旅游管理碩士擬招生39人。
二、報考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報名
考生報名前須認真學習《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報考點的各項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關政策;同時,考生須認真查看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充分了解招生專業、初試科目、報考條件等關鍵信息。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無法考試(含初試和復試)、錄取、入學及其它問題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符合加分政策(具體加分項目及分值見《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我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加分信息進行審核。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審查考生的報考信息,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考生填報的報考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然后再確定是否可以參加考試。
五、初試
(一)初試日期和時間
初試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科目
①199 管理類綜合能力②204 英語(二)。
(三)考生初試成績將在“研招網”或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六、復試
(一)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在2025年3月公布。復試的有關具體要求,請考生及時關注河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關于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動態。復試科目:旅游管理綜合。
(二)符合加分政策(具體加分項目及分值見《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考生請在參加我校復試前聯系我校研究生院提供相關材料,以供我校進一步核實。
七、調劑
我校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政策在復試前確定并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河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關于2025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的最新動態。
八、體檢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體檢工作具體安排待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公布。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錄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一、學制、學費
學制:3年。
學費:16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