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源自1902年創辦的河南大學堂,1912年改辦為河南公立農業專門學校,1927年與中州大學、河南公立法政專門學校合并為國立第五中山大學,1952年全國院系調整時重新獨立建制更名為河南農學院,1984年更名為河南農業大學。2009年成為農業農村部與地方省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屬農業高校。2012年成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與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學校牽頭的河南糧食作物協同創新中心入選國家首批“2011計劃”。2020年入選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學建設高校。2021年入選河南省“雙一流”創建工程高校。河南農業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報考資格審查
(一)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及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將不準予考試。 若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二)請各位考生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及專業目錄中相關要求,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造成不能參加考試(初試和復試)或錄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四)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調劑
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調劑工作辦法,待初試成績公布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將在復試階段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我校網站公布。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我校體檢要求,檢查結果以我校體檢結果為準。
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具體以我校公布的2024年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為準。
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提交考生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河南農業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河南農業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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