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和《華中科技大學章程》,結合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簡章。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華中科技大學,法定注冊地為湖北省武漢市。
第三條學校為公益性事業單位,學校接受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在醫學教育、科研和社會服務中接受國家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研究生招生工作應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湖北省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的有關文件規定,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按校、院兩級管理體制開展相關工作。
第五條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統籌管理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校領導牽頭,校內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人參加,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研究、決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研究生院負責執行上級部門招生法律法規,制訂年度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相關管理文件,組織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日常管理工作。監察處負責對初試考務、命題評卷、復試錄取、信息公開等招生工作的關鍵環節實施監督,受理信訪投訴、處理違紀舞弊、加強風險防控。
第六條各研究生招生單位(院系、附屬醫院等二級單位)應成立本單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組和監察組,具體組織實施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
三、招生計劃
非全日制計劃招生8人。最終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
四、學制及學費
參考往年:學制2年,學費4.4萬。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b.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c.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必須有國家考試機構或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所報考專業8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成績證明,含一門外語成績,理工科還必須含數學成績)的人員,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人員不能跨專業報考。相關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報考要求詳見招生目錄。
d.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六、報名及信息確認
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1.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現場)確認手續。
2.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華中科技大學報考點(4202)辦理網上報名及和網上(現場)確認手續。
3.其他所有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現場)確認手續。
4.選擇在華中科技大學報考點(4202)參加初試的考生,須嚴格按照華中科技大學報考點(4202)公告的要求執行;選擇在外地報考點參加初試的考生,須按照當地報考點的要求執行。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教育網http://yz.chsi.cn或公網http://yz.chsi.com.cn)報名,嚴格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準確填寫考生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資格審查
1.報名期間我校和報考點均要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報考點和我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可要求考生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
2.考生報名前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請仔細核對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及要求。報名及復試階段我校均將進行報考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取消報名、考試或復試資格。選擇華中科技大學報考點(4202)(注:此考點分設主校區和同濟校區考場)的考生在網上確認時應填寫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編號。我校報考點將核實其認證報告的真實性后,考生方可進入上傳照片頁面,若認證報告真實性審查未通過,考生不可繼續確認。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信息確認時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現役軍人報考按解放軍及相關單位規定辦理。
4.在職考生報名時雖然不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但考生必須與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好報考碩士研究生可能產生的各種問題。若出現因考生無法參加考試、學校無法獲取相關材料或調取檔案等問題導致考生不能復試或不能被錄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5.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八、考試及錄取
1.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準考證是參加考試的重要憑證,請各位考生妥善保管。
2.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考試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1|英語(一)③301|數學(一)④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在12月26日進行(8:30-14:3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九、復試
1.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校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各院系根據招生計劃和劃定分數線等情況,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試成績滿足報考院系相關專業分數線要求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復試一般在3月中下旬進行。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復試工作細則將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
3.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時需加試二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4.加分和照顧政策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我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調劑工作將在復試后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接收調劑考生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6.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在擬錄取前須提交定向就業合同供我校審核。
7.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我校在復試時將要求考生提供相關材料,并通過面談、函調等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8.我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考生因錄取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各種原因不能按規定調取檔案造成不能入學的,由考生自行承擔后果。
符合保留入學資格條件的考生,須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并辦理手續。
體檢安排在考生擬錄取后或入學報到期間。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
十、住宿及就業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校內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不進行就業派遣。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第三十條所有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處分(處理)等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25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附則
招生信息公開網址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各院系網站。
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及復習資料。
其他招生政策以《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為準。若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