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類別
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三、招生計劃
本專業2025年計劃招生2人。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我校(院)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通過自學考試或函授或進修過報考專業5門以上(含5門)本科課程且成績合格者,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且符合我校(院)同等學力報考條件。
五、報考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 //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院)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院)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在報名結束前將相關學歷(學籍)核驗材料電子版提交我校研招辦。
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由涉及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考生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齊魯工業大學報考點(代碼為3758)僅接收濟南地區報考齊魯工業大學的考生且符合下述條件中任意一條:
(1)駐濟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教學點所在地為濟南市)。
(2)工作地為濟南市(需提供社保繳納材料)的其他考生(含往屆、自考、網絡教育等)。
(3)戶籍為濟南市的其他考生(含往屆、自考、網絡教育等)。
具體要求詳見《齊魯工業大學報考點公告》。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上報名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院)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2.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請留意各報考點的通知。
選擇齊魯工業大學(3758)報考點的考生必須符合齊魯工業大學報考點網上確認公告要求,否則須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其他報考點。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5.我校(院)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6.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齊魯工業大學考點確認方式和確認時間的具體安排將于10月下旬左右在學校(科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公布,請及時關注網上確認公告。
(三)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具體時間以研招網通知為準),憑網上報名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六、初試
1.2025年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試時間以教育部發布的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時間安排為準。
2.初試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論②204英語(二)③302數學(二)④819環境學概論。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3.我校(院)自命題實行網上評卷,考生初試時須按要求在指定區域內粘貼條形碼、完整填寫考試信息,按題號順序認真書寫,規范答題。
4.初試成績將于規定時間在學校(科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屆時可查詢各科成績。
七、復試錄取
(一)復試及調劑
1.在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我校(院)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2.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復試,復試內容包括:英語聽說測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等。具體為:環境工程學。
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前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為:①環境工程微生物學②環境監測。加試科目不合格,不得參加復試。管理類專業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
(二)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學校(科學院)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工作由校醫院具體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嚴格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中的要求執行。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中國學校結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肺結核可疑癥狀的問診和胸部X光片檢查”進行體檢。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三)錄取
1.我校(院)分專業按照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以及培養方式(非全日制)分別排名,先按照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一志愿過線且復試合格的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具體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和實施辦法以我校(院)發布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為準,另行通知。
2.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科學院)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科學院)、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院)不承擔責任。
4.學校(科學院)統一將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5.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新生入校后,學校(科學院)將進行全面復查。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學制
我校(院)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5年,提前完成培養方案和學位論文、成績優秀的研究生可申請提前畢業。
九、學費及獎助學金
1.學費
我校(院)碩士研究生(含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收費標準按照《齊魯工業大學(山東省科學院)研究生學費標準》執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15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獎學金及科研補貼。
十、培養地點及住宿情況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安排宿舍。進入科研階段后,住宿校區可能會發生變化,具體以實際科研地點為準。
十一、畢業
我校(院)各招生專業畢業要求參見各招生單位培養方案,學位授予要求以學部(院、所)根據各招生專業制定的《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為準。
十二、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我校(院)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三、其他事宜
1.師生雙向選擇制
研究生錄取后,校(院)實行師生雙向選擇,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學校(科學院)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及培訓,不提供歷年試題。
3.該章程中其他未盡事宜,或與教育部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不一致之處,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