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建筑大學地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山東省會——泉城濟南。學校創建于1956年,時為國家城市建設部在全國興建的十所土建類學校之一。山東建筑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將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的表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體檢
體檢在擬錄取后進行,體檢合格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相關的文件執行。
錄取
各學院在學科及學科方向招生名額內,依據向考生公布的學科復試錄取辦法,按學習形式分別確定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于學校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將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材料轉入我校。未按規定時間轉入的,將被取消擬錄取資格。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業人員,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定向就業考生的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材料均不轉入我校,學校原則上不安排住宿。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山東建筑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山東建筑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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