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劑基本要求
1.考生調劑基本條件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復試錄取相關文件要求執行。調劑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教育部要求統一組織管理,統一發布調劑信息。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統考科目可以依次順向調劑,不可逆向調劑。如201-英語一可以調向204-英語二,301-數學一可以調向302-數學二,反之則不可調,303-數學三和396-經濟類綜合能力視為相同科目。
2.我校執行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生源不足的專業,在不低于各專業設置的初試成績要求下,可以在一志愿和調劑報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復試;符合相關專業調劑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請向我校相同或相近專業調劑。
3.各招生單位須在復試方案中明確規定接受考生調劑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復試辦法(含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咨詢渠道等信息。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本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確保科學性。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時應綜合考慮學科及學術背景、發表論文、參加科創比賽等體現學術水平相關因素,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學校按批次發布調劑計劃余額,每批次持續發布時間不少于12小時,對同一批次且一志愿報考同一學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照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二、調劑程序
我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嚴格按教育部規定的網上調劑程序執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學校研究生院發布調劑信息→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我校各招生單位提交申請→各招生單位(經審核:報考專業、考試科目和成績等)同意考生參加復試→考生接受復試→考生參加復試→我校同意擬錄取考生(經復試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錄取(待錄取狀態),至此,網上調劑結束。網上調劑過程中,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考生如在鎖定時間結束后仍未收到復試通知,鎖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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