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財經大學于1959年始建于合肥,時名安徽財貿學院,1961年學校遷址素有“珍珠城”美譽的淮河流域中心城市蚌埠。學校先后隸屬于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商業部、國內貿易部,2000年2月國務院決定,安徽財貿學院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安徽省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經教育部批準,2004年5月學校更名為安徽財經大學。安徽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相關政策如下:
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同等學力身份考生(報考MBA、MTA、MPA、MEM專業除外)須于2023年10月13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請。申請時請附上:
①高職高專或本科學習階段10門主干課程的成績單(由原畢業院校教務部門蓋章);
②大學英語六級證書。
申請經我校審核同意后,方可選擇報考點辦理報名手續。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125601)、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非全日制專業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安徽財經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安徽財經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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