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是我國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發起、論證以及最早進行MPA教育自主試驗的高校之一。作為全國首批24所設立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點的大學之一,廈門大學從2001年起在全國范圍內招收MPA研究生。經過20余年的探索與發展,形成了廈大特色的MPA教育模式。廈門大學MPA教育秉持校訓“自強不息,止于至善”的精髓,致力于為推進中國特色國家治理現代化培養高素質高層次專業化公共管理人才。
廈門大學MPA教育的主要培養方向:1.公共政策分析;2.政府改革與治理;3.公共服務管理;4.公共部門人力管理與績效管理;5.非營利組織與第三部門管理;6.公共預算與財政管理;7.土地資源管理;8.風險防控與應急管理;9.城市治理與社會治理;10.環境政策與生態治理。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相關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招生計劃、學制及學習方式
(一)招生計劃
2024非全日制MPA招生計劃為230人,招收人數以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布為準。
(二)學制及學習方式
非全日制學習(不區分研究方向):學制叁年。
實行彈性學制,注冊在校時間最長不超過5年。課程學習采取周末集中授課方式,授課地點:廈門大學。
非本地生源班:本班針對非廈門本地學生,每月集中在廈門大學上課一次,每次3天(一般為周五至周日),部分課程安排在節假日。
廈門本地班:本班針對廈門本地學生,周六、周日兩天在廈門大學上課,部分課程安排在節假日。
三、報名方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報名網址為“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即https://yz.chsi.com.cn。具體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級招考機構通知為準。
注意: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各專業均為專業學位(代碼125200)、定向就業。
2.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3.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
具體要求見所選報考點公告。
(三)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資格審查有關要求詳見廈門大學招生網后續公告。
1.網報期間,我校將公布審核結果,考生應及時關注廈門大學招生網。
2.我校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生證、少民骨干和退役士兵等專項計劃證明材料、同等學力考生證明材料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四、考試
(一)初試
1.初試科目:①199管理類綜合能力②204英語(二)
2.初試時間: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具體初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說明。
(二)復試
復試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復試相關內容和要求以廈門大學招生網和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官網公布信息為準。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體檢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六、學費
2024年學費標準為33000元/學年。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以物價主管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七、其它
1.新生入學后,我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2.請考生及時關注廈門大學招生網和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網頁,了解與我校招生相關的最新信息。
3.本簡章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政策文件沖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政策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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