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我校2024年招生專業和擬招生計劃詳見《廈門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以下簡稱招生目錄),專業招生計劃數將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等進行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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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類型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各專業均為專業學位、定向就業。
美術與書法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方向:
01中國畫
02漆畫
03雕塑
04書法研究
05油畫
06版畫研究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相關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學業要求,在復試資格審查時向報考院系提交相應材料:
①已修過6門(含)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關英語水平證明,且考試成績達到滿分的60%及以上,提供證書或成績單。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報名網址為“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即https://yz.chsi.com.cn。具體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級招考機構通知為準。
2.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3.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
具體要求見所選報考點公告。
(三)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資格審查有關要求詳見廈門大學招生網后續公告。
1.網報期間,我校將公布審核結果,考生應及時關注廈門大學招生網。
2.我校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生證、少民骨干和退役士兵等專項計劃證明材料、同等學力考生證明材料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五、考試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
2.具體初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說明。
3.考試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4英語(二)③336藝術基礎④502造型基礎(3小時)
(二)復試
1.我校將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和報考生源情況,劃定基本復試分數線并在廈門大學招生網公布。
2.復試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復試相關內容和要求以廈門大學招生網和各院系官網公布信息為準。
3.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體檢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七、學制和學費
學制3年,總學費7.8萬,第一年繳納2.6萬。
八、監督和違規處理
1.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
2.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九、其它
新生入學后,我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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