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的業務素質和管理能力,全面深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以下簡稱《學位法》),6月28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培訓班第二課聚焦《學位法》專題學習,邀請凱原法學院李學堯教授在閔行校區新行政B樓418會議室作專題輔導報告。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培訓班全體學員、院系研究生教育分管領導、研究生院管理人員共70余人參與學習,本次培訓由研究生院副院長張國棟主持。
張國棟副院長強調,《學位法》對于規范學位授予工作、保障學位質量、保護學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促進我國高校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他指出,《學位法》不僅為學位授予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框架和操作指南,也為高等教育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希望通過此次培訓課程,各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員能夠深入理解和掌握《學位法》的核心內容和立法精神,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共同推動學校學位工作的規范化、法治化,促進研究生教育的高質量發展。
李學堯教授作了《學位法》立法要義解讀的報告。他詳細闡述了《學位法》的立法背景、立法過程、核心內容、立法原則和立法意義,對重點條款進行深入分析和逐一解讀。他強調,將學位條例的名稱修改為《學位法》并對其制度內容進行全面修訂,對于鞏固學位制度改革成果具有深遠意義。《學位法》進一步規范了學位授予活動,明確了學位申請和授予的程序和條件,強化了學術規范和學術自由的統一,確保學位質量提高。他指出,《學位法》在法律層面上保護了學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規定了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措施,強調了學位授予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這部法律的實施,將有力推動教育強國、科技強國、人才強國的建設,對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本次培訓幫助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員及時理解《學位法》的精神實質,把握《學位法》的基本原則、內涵要義、創新制度,加強了院系對《學位法》的重要性認識,對各院系嚴格按照《學位法》依法開展學位工作,提升全校研究生學位工作質量起到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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