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新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型人才。
二、學費學制
學制:3年
學費:0.8萬/學年
三、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四、報名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招生單位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五、初試
1、初試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2俄語或203日語或204英語(二)③302數學(二)④811材料力學;各科的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
2、初試時間: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復試
1、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原則上按學科門類分別劃線,工商管理等管理類專業學位以及有關照顧專業將根據情況單獨劃線。
2、學校在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分學科門類或學科專業的總成績、單科成績要求,下同)及其他學術要求。
3、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分學科門類或專業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并擇優進行復試錄取。
4、學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在復試中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注重考生的學業知識、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
5、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辦法和程序見研究生院主頁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復試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
6、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7、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方式及考試時長與復試要求一致,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8、學校在復試前應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學校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9、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七、其他
1.實際招生人數以國家下達計劃為準,接收推免生數以最終確認錄取的推免生數為準。
2.我校不辦任何考研輔導班、不提供自命題科目歷年試題,不參與任何與考研內容有關的咨詢、考研復習資料編寫、出版等活動。
3.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相關安排另行公布。
4.學校將根據其學習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5.本章程如有與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發布政策為準。如果上級主管部門出臺新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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