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學位于渤海之濱,還和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點建設高校,是以工為主、工理文農醫經管法藝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是天津雙城之“濱城”唯一一所擁有本碩博完整教育體系的大學。天津科技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規定如下:
1、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將按規定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
2、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生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信息公開公示
在復試、錄取階段,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在各學院網站公布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各學院或學科、專業擬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在網站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4、違規處理及其他
(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其他
1.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2.現役軍人報考,請參照《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中的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3.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
天津科技大學錄取相關規定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天津科技大學招生簡章。
您填的信息已提交,老師會在24小時之內與您聯系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撥打以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