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訊:2018年1月5日首都師范大學發布關于2017-2018學年第二學期申請學位工作安排的通知,具體情況如下:
各院(系):
依據《首都師范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試行)》、《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試行)》及2017-2018學年第二學期校歷,為保證2018年6月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位論文答辯申請及資格審查
本次申請學位的研究生須于2018年6月前達到畢業資格并符合相應學位授予條件。
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本人“信息門戶”,在“研究生教務-論文和學位-答辯申請”中提出申請,并填寫學位論文信息,提交待審論文,在“發表論文信息”中完成“發表論文情況維護”。博士生待審論文指隱去作者和指導教師姓名的PDF版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碩士生待審論文指隱去作者和指導教師姓名的PDF版學位論文。博士生發表學術論文的認定以《首都師范大學關于第六版中文核心刊物目錄和權威核心期刊目錄使用說明的修訂意見》為依據,經首都師范大學第六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七次會議討論決定,當《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版本調整時,新版自出版日起生效,舊版執行一年過渡期。
請研究生導師登錄本人“信息門戶”,在“研究生教務-論文和學位-答辯申請審批”中查看所指導研究生的答辯申請,并簽署意見(如導師看不到學生申請,請核查學生是否已提交申請、院系是否已維護師生關系)。
請各院系于3月15日前完成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及相關材料審查,將審查合格學生名單從教務系統客戶端中打印,由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后,報送學位辦(主樓409),逾期不再受理。
二、學位論文送審及校級盲審
博士學位論文應聘請5-7位校內外同行專家進行評審,碩士學位論文應聘請2位校內外同行專家進行評審,論文評閱人名單須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批準,報學位辦備案。校級盲審范圍為全部博士學位論文和不低于10%的碩士學位論文,盲審方式為經第三方評審平臺匿名送審2位校外專家評議。參加盲審的碩士名單將于院系報送答辯名單后隨機抽取,評議結果依據《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隱名評審實施辦法(試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學位論文質量監控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處理;未抽中的碩士學位論文由院系組織評審工作。
請導師、院系高度重視學位論文質量,并于 3月22日前完成待審論文初審,即形式審查,初審通過的論文方可參加校級盲審。盲審周期一般為6周。逾期未提交待審論文者視為放棄本學期答辯資格。
三、學位論文答辯及延期答辯申請
學位論文答辯及相關要求依據《首都師范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試行)》、《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執行。學位論文評閱(含盲審)通過后方可進行答辯。
答辯會安排應提前3日在院系網站或公告欄予以公示,請院系及時在教務系統中維護“答辯安排”、“答辯決議”,學校將對答辯會情況進行抽查。
因故確需延期答辯且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須登錄“信息門戶”,填寫并打印“延期答辯申請表”,經導師審閱并簽署意見后提交所在院系審查, 5月25日前以院系為單位將紙質申請表交至研究生院審核,延期答辯受理結果可在教務系統中查詢。
四、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學位工作事項
依據規定,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定學位授予等重要事項,必須召開全體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出席委員達到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方為有效,表決事項的同意票數超過全體委員數的二分之一方為通過,否則為不通過。
五、提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的材料要求
請各院系于5月25日前根據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結果,完成研究生教務系統中“委員會表決情況”、“擬獲學位學生名單”、“學位授予情況維護”、“基礎數據準備”、“學位采集信息審核”等信息維護(院系管理員做完“基礎數據準備”的學位申請者才能進入“學位信息采集核對”頁面),并按照“提交校學位會材料清單”將紙質版材料由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后報送至研究生院學位辦,電子版材料通過辦公系統發送至工作人員郵箱。
申請學位的研究生必須于5月25日前在“研究生教務-論文和學位-答辯及論文信息”中進行“學位信息采集核對”、“上傳最終存檔論文”,并將學位論文定稿紙質版(署學生和導師姓名)報送本院系科研辦公室一份,以備抽檢。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相關附件:
附件1 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隱名評審實施辦法(試行).docx
附件3 2017-2018學年第二學期申請學位工作日程安排.docx
附件5 研究生教務系統“答辯申請”環節操作說明(學生版).pdf
附件6 研究生教務系統“答辯申請審批”環節操作說明(導師版).pdf
文章來源: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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