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理工大學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第二階段考試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全國聯考第二階段考試(包括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是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關鍵環節。為使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第二階段考試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結合《關于做好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4]43號)和《大連理工大學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管理辦法》(大工研發[2014]13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第二階段考試相關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第三條 學校成立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第二階段考試和錄取工作。
第四條 各學部(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組,負責學部(學院)的綜合面試工作。
三、資格審查
第五條 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對第二階段考試考生資格的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全國聯考成績不低于我校相應專業的分數線;
(2)資格審查表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定證書;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二階段考試成績無效。
四、第二階段考試時間及內容
第六條 第二階段考試時間
專業課筆試時間:2015年1月10日9:00-12:00。
綜合面試時間:2015年1月10日-1月11日。
第七條 第二階段考試內容
(1)專業課筆試
考核考生對所報考專業(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時間3小時,滿分100分。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的目的是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況,考查其綜合素質和所學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由各學部(學院)自行組織,在綜合面試前將面試細則上報研究生院。綜合面試滿分100分,面試過程要有詳細文字記錄和錄音,填寫《大連理工大學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綜合面試表》,面試成績由評委當場獨立評定,面試成績當天網上公示。
第八條 工作組成員評分要客觀、公正,真實反映學生的實際水平。
五、總成績計算與錄取
第九條 第二階段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第二階段考試總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滿分為200分。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或工程碩士專業課筆試成績低于40分,或公共管理碩士專業課成績低于60分,即為第二階段考試成績不合格。
第十條 工程碩士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GCT考試成績*0.5+第二階段考試總成績。
第二階段考試成績合格的同一領域考生依據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錄取,至該領域招生名額錄滿為止。
第十一條 公共管理碩士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GCT考試成績*1/3+綜合面試成績。第二階段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依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招生名額錄滿為止。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第十二條 研究生院負責第二階段專業課筆試大綱的網上公布;各學部(學院)負責綜合面試細則、面試成績的網上公布。
第十三條 經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的研究生擬錄取名單須在網上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七、監督和復議
第十四條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有關規定、徇私舞弊或者給第二階段考試工作造成損失的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學校監察處依據有關規定負責全校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第二階段考試工作的監督和巡視工作,負責對相關舉報的受理和對發現問題的查處及移交工作。
第十五條 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部(學院)要及時受理復議申請,復議工作由學校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也可責成各學部(學院)工作組進行復議。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第二階段考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第二階段考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考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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