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師范大學2014年在職聯考教育碩士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及復試人員名單】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進一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節,是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根據《關于做好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4】43號)文件精神,為完善復試錄取規則,規范復試錄取程序,充分體現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不斷提高復試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錄取、督查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長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研究生院、紀委監察處、各招生學院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規定負責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工作辦法、程序,組織開展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以及監督、檢查復試程序的執行情況等。各招生學院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為組長的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組長要對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全面負責。研招辦負責具體組織工作。
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的確定原則
學校根據各招生專業報考人數、初試情況等有關因素,將擬招生計劃按專業分至各學院,實行差額復試。
復試名單根據復試分數線(聯考總成績不低于150分,英語不低于40分),從上線考生中按聯考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每個招生單位應成立各學科專業方向的復試小組,根據學校分配的擬招生計劃組織復試,復試小組組長要對復試成績負責,并接受學院和學校的監督。
三、復試安排
1、復試前,學院根據復試名單,由研究生秘書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對不符合招生錄取條件的考生,不予復試(具體復試工作安排見附件2)。
2、復試內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1)專業課考試,筆試,閉卷,由招生學院組織進行??偡?50分,低于90分,為復試不合格;
(2)專業綜合面試,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個人工作業績、事業心和責任感、心理健康狀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以及教師專業技能等方面的考查,由招生學院組織進行。總分150分,低于90分,為復試不合格;
(3)政治理論考核,開卷,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級,政治理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政治理論課答卷須于1月11日前交至各學院研究生秘書老師處,未交答卷者,視為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四、最終錄取成績
最終錄取成績(保留2位小數) = [初試聯考總成績×70% + 復試總成績(專業課考試+專業綜合面試)×30%] ÷ 3
五、錄取
(一)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嚴格執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且成績合格,凡未參加復試或雖然參加復試而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教育碩士的報考條件:
2011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和其他中等學校的文化基礎課專任教師或管理人員,以及省、市、區、縣教育研究部門或政府機關教育系統中有相當于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的教研員或管理人員。
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考生,一經發現當即取消復試、錄取資格。
(二)錄取步驟
1、確定初步擬錄取名單
復試結束后,各招生單位在認真核算最終錄取成績后,按考生最終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初步擬錄取人員和遞補錄取人員(均按順序),填寫《2014年在職聯考教育碩士復試成績登記表》,于1月13日下午4:00前將電子版及紙質版(簽章)報研招辦。
2、確定擬錄取名單
研招辦審核各學院按計劃招生數所報的擬錄取名單,并結合考生的政治理論考核結果,正式確定擬錄取名單。
3、確定錄取名單
擬錄取人員通過教育部錄取檢查并在網上公示通過后,正式確定為我校2014年在職聯考教育碩士研究生,并由學校按照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及入學安排,入學時間為2015年3月23、24日,上課時間為2015年3月28日。
4、所有被錄取的在職聯考教育碩士,入學后,學校將對考生各方面報考信息進行審查,凡弄虛作假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附件:
2、2014年在職聯考教育碩士復試工作安排及考生須知.doc
研究生院
201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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