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證
學歷證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24-01-29 14:47:11
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金融專門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金融人才培養體系,創新金融人才培養模式,提高金融人才培養質量,特設置金融碩士專業學位。
【設立年份】2010年獲批設立的專業學位
【英文名稱】Master of Finance,簡稱MF
【培養目標】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充分了解金融理論與實務,系統掌握投融資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術與操作、金融產品設計與定價、財務分析、金融風險管理以及相關領域的知識和技能,具有很強的解決金融實際問題能力的高層次、應用型金融專門人才。
【課程設置】金融碩士課程設置要充分反映金融實踐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素質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創造性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教學方法要重視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擬訓練等方法。
【突出實踐】金融碩士培養過程須突出金融實踐導向,加強實踐教學,實踐教學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雙導師制】金融碩士專任教師須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重視吸收來自金融實踐領域的專業人員承擔專業課程教學,構建“雙師型”的師資結構。
【畢業條件】招生單位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滿學分、完成碩士學位論文并通過論文答辯,畢業頒發碩士學位證書和研究生學歷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