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關于做好寧波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20-07-14 11:20:38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局、“四區一島”管委會人力社保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享受學費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甬人社發〔2016〕143號)精神,現就做好2020年補貼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學費補貼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企業實際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符合報考專業招生條件的在職人員;
(二)與在甬企業(含部省屬駐甬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且在寧波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連續繳費時間不少于12個月(繳費計算時間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連續12個月);
(三)所攻讀的研究生專業應與本人從事的專業崗位對口,且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研究生享受學費補貼專業范圍);
(四)補貼對象應參加2020年12月底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博士研究生須參加統考或者“申請-考核”),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經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培養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二、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人員攻讀研究生畢業后可享受學費50%的補貼,每人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已經享受市財政相關學費補貼的,不再重復享受補貼政策,同等學歷只能享受一次學費補貼。
三、補貼辦法
今年起,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統一實行在線申報。申報人應在規定的申報時間內注冊登錄“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進行申報。
(一)信息填報
申報人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注冊“申報系統”個人賬號,填寫申報信息:
1.電腦端:登錄“申報系統”(https://nbzj.rcpx.net/YJS),注冊賬號,完成相關信息填寫。
2.手機端:關注“寧波在職研究生教育”公眾微信號,點擊公眾號底部“學費補貼”菜單欄,注冊賬號并完成相關信息填寫。
(二)單位公示
1.完成相關信息填寫后,申報人在線下載《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申報表》。《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申報表》應在申報人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內全信息公示,并加蓋單位公章。
2.公示無異議后,在線填寫、下載《公示情況說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上傳資料
申報人按照“申報系統”提示上傳相關電子資料。上傳的資料包括:
1.身份證正反兩面電子照;
2.個人近期一寸電子照;
3.勞動合同(拍照上傳);
4.社保卡電子照;
5.《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申報表》(拍照上傳);
6.《公示情況說明》(拍照上傳)。
(四)資格審核
各地人力社保部門負責對本轄區申報人員的材料初審。市人力社保局對申報材料和申報對象資格進行復審,并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納入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對象管理名冊。
(五)補貼協議
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并被錄取的申報人,應于2021年11月底前與市人力社保局簽訂學費補貼協議。簽訂協議時請攜帶以下資料:
1.《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協議》一式兩份。可登錄“申報系統”填寫相關信息后下載協議文本;
2.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3.加蓋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公章的《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申報表》、《公示情況說明》。請申報人自行保存申報時上傳的資料原件和申報公示材料原件。
(六)補貼申領
1.申領人應在畢業后3個月內登錄“申報系統”,在申報系統上填寫相關信息。
2.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學費發票(發票抬頭為申請人的姓名)、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寧波市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學費補貼協議、勞動合同(拍照上傳)、本人社保卡等資料。
3.攜帶碩士或博士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學費發票原件到寧波市人才培訓中心受理窗口辦理學費補貼申領手續。
4.經審核無誤后,市人力社保局根據文件要求將學費補貼發放到申領人個人社保卡賬戶。
四、其他事項
各地人力社保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嚴格把關,確保學費補貼申報工作按時規范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