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24-01-11 11:01:05
【所需材料】
1、填寫完整的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表一份;
2、一張二寸彩色證件照片(藍色背景);
3、本人身份證或戶口頁復印件,驗看原件(港澳居民提供身份證明及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驗看原件);
4、本人護照所有頁復印件(在合作辦學外方學校有學習經歷者提供),驗看原件;
5、所獲合作辦學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復印件,驗看原件;
6、合作辦學學習成績單復印件,驗看原件;
7、獲得的國(境)外證書和成績單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翻譯機構(公司)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
8、合作辦學中方學校開具的學習經歷證明復印件,驗看原件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如您主要通過研究方式學習獲得的學位證書,請提供學校職能部門(如學院、學籍注冊部門或學生管理部門)開具的研究證明信原件和復印件,一般情況下,研究證明信內容包含學習起止日期、專業名稱、研究方向、所授予學位等信息。
2、如申請者無法提供留學期間護照原件的,可提供:
(1)申請者親筆簽名的無法提交留學期間護照的情況說明;
(2)新護照首頁或戶籍簿;
(3)我國省市公安機關所屬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具的留學期間出入境記錄證明,或者其他其它海外居留情況信息。
3、港澳臺居民請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4、對于尚未頒發學位證書但持有所就讀學校出具的已獲得學位的證明信的申請人,可提供該證明信(如有成績單,也可一并提供)的原件、復印件及翻譯件。(詳細說明請查看《常見問題解答》中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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